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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过原因才知,是让沈家人给气的。
沈耀祖将郑氏养的一条狗—金宝给杀了,竟然煮了吃了。
金宝可是郑氏的命根子,像自己的孩子般养大,下人们见到这条狗,都会点头哈腰,像是对待侯府主子般似的。
没想到沈家人才来了几日,竟让金宝丢了性命。
郑氏一口气没上来,昏倒在地。
侯府下人手忙脚乱,请了大夫,此刻郑氏刚醒。
她吩咐下人将沈耀祖抓起来,打杀了给金宝偿命。
沈家人哪里肯,沈耀祖可是他们沈家的命根子。
沈家人见宋摇与萧世子回府了,忙喊道:“阿摇,阿摇,快救救你弟弟,我们沈家可只有你弟弟这一根独苗苗啊。”
宋摇冷眼瞧着他们,没有上前的意思。
她恨死了这个弟弟,就是他,娘生下弟弟后,才想着将她丢弃的。
现如今又是在侯府,他又闯下弥天大祸,让她如何帮他擦屁股。
那条狗可是郑氏的命根子,她见了那狗都得让路,沈耀祖竟然这么大胆子,将狗给煮了。
沈父看到萧诩,他赶忙上前,笑得一脸谄媚,“这就是女婿吧,长得真是一表人才。”
比他年轻时还英俊。
不得不说,沈明修年轻时长相也不错,不然尤氏这个十里八乡的美人,怎么会瞧得上他这个穷读书人。
萧诩此刻恶心极了,比吞了苍蝇都恶心,他一巴掌将宋摇扇倒在地,“若是母亲有什么好歹,就拿你的命来偿。”
宋摇的头重重的磕在青石地面上。
尤氏心疼坏了,她忙上前去搀扶宋摇,见她额上血糊糊的一片,心疼坏了。
这怕是要破相了。
“女婿,你怎么能当着我们的面伤摇儿?只为了一条狗?”
‘女婿’这两个字,让萧世子恶心至极。
他与宋摇是皇上赐婚,想休休不掉,和离又离不了。
明明他娶的是宋家女,这会子却变成了这些乡下无赖的女儿。
他恶狠狠的道:“宋摇,要么让凶手给金宝偿命,要么你给金宝偿命,你自己选吧。”
宋摇被萧诩的眼神给刺痛了,她一把将尤氏甩开,指着沈家人,“你,你们都想害死我,才满意是吧?”
脸上的疼,她丝毫没有感觉到,只听到萧诩让她给一条狗去赔命。
在萧诩的眼中,她竟然不如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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