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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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第3页)

——

过了几月,刘邦难得没穿朝服,只套了件半旧的深色麻衣,腰间随意系着条布带,活像个闲散的富家翁。

他背着手,溜溜达达走在前面,靴底踩在新铺的青石板上,发出轻微的嗒嗒声。

刘邦带着魏倩穿过夯土城墙时,朝阳正斜斜地照在城楼飞檐上。

太上皇刘太公去世已过百日,几年前长安城为了刘太公高兴,s沛县顺便把那边人也接了一些过来。

做成了跟沛县一样集市,这个地方与富丽长安城格格不入,自占一隅,却很热闹。

长安对这片地方很感兴趣,后面变得像打卡一样,就有很多商户也搬迁过来,依要求仿照老地方。

从一个大型的spy场地,变成风土人情味街市,也很牛的。

“魏相你看,”

刘邦指着那些个青瓦屋顶,“朕把家乡格局原样搬来了——那边是卖狗肉的樊记铺子,转角是王媪的酒肆,连当年咱斗鸡的土台子都复原了!”

魏倩的鹿皮靴踩在湿润的黄土路上,晨雾还未散尽,空气中飘着新酿黍酒的香气,混着道旁刚出锅的羊羹的热气,看着与沛县一般无二的地方,她想起了最初的奋斗时候。

“陛下连这个都记得?”

她停在一处竹棚前。粗陶碗里盛着雪白的豆腐脑,浇着茱萸酱和碎芹末,正是当年她教给乡人的。

刘邦哈哈大笑,铜钱拍在案上震得碗碟叮当响,“老板!两碗咸豆花,”

转头与她道,“以前还只是小吃,小时候卢绾蹲在这摊子前咽口水,还是我给他付了钱。”

市集深处忽然传来熟悉的梆子声。白发苍苍的说书人拄着鸠杖,正在复刻的泗水亭前说书。老人中气十足的声音穿透晨雾,“话说陛下当年在芒砀山斩白蛇——”

“这老倔驴!”

刘邦笑骂着让人往老人怀里扔了块马蹄金,“太医令说他活不过春分,朕看他能说到朕驾崩那天!”

魏倩捧着豆花碗的手突然一颤,热汤溅在虎口,烫出个红印。

刘邦却已经大步走向肉肆,麻衣的下摆扫过道旁新栽的棠棣花。那浅红的花瓣沾了晨露,沉甸甸地坠着,像欲坠未坠的泪。

她从未如此清晰感受到,刘邦已经老了,他已经开始怀念往昔,这片为刘太公寄以慰藉的街道,也成为了他的思乡地。

当年初入咸阳之时,内侍们还跟刘邦诉说着秦王是如何当王的,刘邦坐在皇位上听着,不以为然的笑道。

“秦皇孤家寡人,我与他们不一样,我有一帮好弟兄,岂用得着称孤道寡?”

如今弟兄人心各异,看似人还在,却早已非沛县时的模样。

老父亲一去,身边尽是有求于他的人,防备他,他防备的人,他终究成了孤家寡人。

魏倩此次见到一个人,刘邦身边的宦人换了,是个年轻人,名藉孺。

他生得清秀,肤白无须,说话轻声细语,走路时脚步轻得像是怕惊扰了谁。在未央宫里,他既不像审食其那样能替吕后办事,也不像其他近侍那样争着在刘邦面前露脸。

刘邦脾气不好,动辄怒骂,籍孺从不劝谏,也不附和,只是恰到好处地递上一杯温酒,或是适时地换掉被砸碎的砚台。

有一回,刘邦因戚夫人哭闹而烦躁,随手抓起奏折就要掷人。籍孺无声无息地跪行上前,双手捧起一个软垫,“陛下,奏折边角锋利,伤着手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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