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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以后,这家食肆开始日日客满,更有外来游客专门来吃他家的鸡。
于是小食肆成了“仙鸡楼”
,也成了铜锣县最好的酒楼。
“竟还有这样的故事呢。”
沈雁回喝了一口茶,凑到谢婴身边,悄悄耳语。
“谢大人,若是以后我的小饭馆开张,你也给提一个,你就说我的小饭馆,‘此乃仙饭也’。”
“投机取巧。”
温热的呼吸扑在谢婴的耳畔,引得他眼睫微颤。
“如何就是投机取巧了,难道我做的饭不好吃吗?”
沈雁回狠狠地喝了一口茶,“那日后谢大人别来吃了,反正不好吃。”
“好吃......要簪花小楷还是瘦金?”
“真写啊,我开玩笑的。”
沈雁回杏眼一眯,“不过谢大人当真要写,到时候小饭馆开张,就帮我写块匾额吧,我的字不好看,叫人写又贵......主要是,我觉得谢大人的字写得很好看,龙飞凤舞,行云流水,颇有‘颜柳’的味道。”
沈雁回好像有些摸着门道了。
谢婴,需......
哄。
“行,本官替你写。”
请问有人在意他吗?
张伟在一旁当了个透明人。
这不是他管辖的县?
不是他带来吃鸡的吗?
无人在意他。
“咳。”
张伟轻咳了一声,“怀风兄,沈姑娘,你们瞧瞧还用些什么吗?这儿除了黄金鸡,还有桶子鸡、肉脯鸡、小鸡二色莲子羹、鸡签.......”
他报菜名似的说了一堆鸡的各种做法,铜锣县当真是有名的鸡县。
“全凭易达兄做主。”
可终于轮到他做主了!
张伟大手一挥,“小二,本官方才所说之鸡,全上!”
“得勒!”
先上的是鸡签,被炸得金黄酥脆,油香四溢,算是一道开胃小菜。
紧接着装在盘中的,便是响当当的黄金鸡。
想要黄金鸡的味道好,最关键的是要挑选一只好鸡。此鸡需皮薄油少,肉质结实,且恰好三斤最为妙。
届时宰杀除脏,用加了麻油与盐的开水烫鸡,再重新备一锅水,半开未开时下鸡,加葱姜、花椒煮上一刻后,再焖上二刻。
将熟鸡捞起,斩件装盘,配以原汤作蘸料,再搭清甜米酒同饮。
沈雁回与谢婴用筷子夹了一块,尝了一口。
鲜香皆备,滑嫩多汁,饱含麻油与花椒的香气。此刻,再蘸一口原汤作尝试,充分体会它的——我蘸我自己。
“怪不得张大人能赞叹出‘此乃仙鸡也’,确实仙鸡。”
沈雁回一连尝了多块,黄金鸡真是鸡如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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