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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树妖的法二狗的剑(第1页)

轰然一声巨响传来,鱼鳞剑和风刃撞击在一起,奈何这鼠王的道行不够,又失去了自己的灵丹,鱼鳞剑斩断了风刃,继续对着它斩了过去。

远处的无数孤魂野鬼,山猫野兽,就看到数百剑气对着老鼠湮灭下去,随即就看到剑光闪烁,刺目无比,又随着一声巨大的爆裂声响起。

黄枫谷最强王者鼠王,就变成了无数血肉,漫天飞舞,随着它而来的那些小猪般大小的老鼠们也遭受到了灭顶之灾,死伤无数。

这些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妖们,顿时都傻了眼,愣在原地,一动不敢动弹,生怕一动,就触怒了棺材里面恐怖的存在,随之灰飞烟灭。

咔嚓,棺材盖子被完全打开,李二狗从其中站了起来。

他看着外面的情景,心中一颤,心想这帮家伙不会同时进攻自己吧,刚刚那一招流云飘雪可是耗费了他大半灵力,要是再来一下,他也有点吃不消啊。

当然,这些小家伙们,他自然不放在眼中,最棘手的还是眼前这个高有丈许的大家伙,好拉风,好威武的树妖。

他看向树妖,树妖那双绿油油的眼睛也同时看向了他。

一人一妖四目相对,李二狗心中有些难办,动手吗,要想一击必杀这个妖物的话,就要全力以赴,奈何自己灵力剩的不到一半,要是在出手的话,流云飘雪的威力一定赶不上刚刚的一剑。

最重要的是,这个家伙造型炫酷,一看就是个狠辣的模样,而刚刚自己观察过,树妖看到鼠王被击杀,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这说明了这个树妖应该更加厉害,修为也在鼠王之上吧。

此时的树妖,内心惶恐,刚刚他想趁乱逃跑,奈何多年没有经历过这种恐怖的事情,他的腿竟然被吓的有些不太好使,等它缓过劲来,鼠王已经嗝屁了。

跑,自己再跑还能快过飞剑吗,这就是传说之中恐怖的人类修者存在啊。

他现在真心想要扇自己几个大嘴巴子,非得凑什么热闹,这下可好,把自己搭里面了吧,真是好奇心害死猫,八卦之心太过害人啊。

好在自己还有一副吊炸天炫酷的外表,他看到那个人类的眼中微微有一丝惧意闪过,虽然不过转瞬之间,还是被他那犀利的眼神捕捉到了。

此刻,他不敢说话,不敢动手,虽然自己有千年的修为,奈何那些修为都用在这身造型上了,真正的实力根本白费,要不然也不会惧怕那个肥猪一般的鼠王了。

毫不夸张的说,他这边只要一动手,就会露馅,到时候定然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好在他不同那些没有脑子的家伙,他自我感觉自己是一个智者。

当然,也不是他天生就聪明,而是在这无尽的岁月之中,他从那些死人陪葬的书籍里面,看到了好多话本,最让他喜欢的就是那本“我和大槐树不得不说的爱情故事”

也通过这本书,他相信了爱情,他幻想着有一天,也会有一个漂亮的女子爱上他这个风流倜傥的树妖啊。

到时候,来一个人妖情未了的爱情故事,该有多么的感人呢,多么的潇洒啊。

而那书上更是有一句他奉为经典的话,“只有好看的皮囊才能让你被人崇拜,好看的皮囊才能让女人死心塌地的爱上你,因为美女爱英雄,更爱帅气的英雄,更更爱有智慧的英雄。”

所以,他被那本书毒害了,为了成为被美女爱上的树妖,他就把修为全部用来改变自己的造型,弄出了他自认为最帅的外貌来。

奈何打斗起来,就拉胯了,因为他没有好好修炼妖术,除了会让所有树根漫天乱舞,他就修炼成功了一招,这一招乃是聚集无数树根,让它们化为一根大枪的模样,对着敌人击杀过去。

此招看似平常,却是稳准狠,丈许的巨石,在这一招面前也会被轰成碎渣,他也是凭借着一招,在这黄枫谷扬名立万,百试不爽的。

他也为这一招取了一个很霸气的名字,叫做“直捣黄龙。”

他感觉这名字好威风好霸气,只有他这种充满智慧的人,哦不,妖,才会想到吧,为此他沾沾自喜了好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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