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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相见不如不见3(第1页)

三年前的那场大火,她根本没有想到霍辰轩会在那时回来,并且救了她。

她昏迷了很多天,再次醒来时,也是他陪在她的身边。

当时看到裹着纱布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霍辰轩时,她不是不感动的。

尤其当他看着自己,笑得一脸欣喜和激动得时候,那一刻,她真的无法用言语形容。

一场大火,彻底烧毁了她的容貌,身上四处都是伤,连她自己看了都只觉触目惊心和害怕。

那一段时间,当她在医院里痛苦煎熬和治疗时,整间医院,只有两个人看到她时,是带着笑的。

一个是住在隔壁病房的一个小男孩儿,纵然生了重病,却依旧坚强勇敢的与病魔做着斗争。

最终,或许是因为希望渺茫,又或许是因为家里不堪重负,才两岁的孩子,就那么被抛弃在了医院。

最让她感到惊喜和有动力的是,在她肚子里的那个小生命,居然也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

就这样,她一下便有了两个儿子。

那段时间既幸福,又痛苦,既折磨,却又充满动力。

可以说让她重生的,不只是那两个孩子,更因为身旁这个男人。

是他救了她,也救了她的孩子!

更将她带往了新的道路和未来!

她还记得当时她想要寻死时,他说得话。

“我把你从火场救出来,是用命拼来的,即便你不顾及你肚子里的孩子,也得经过我的同意才能死。不然,我的伤岂不是白挨了?你就不对我心存愧疚吗?”

她果真是对他心存感激的,也是愧疚的。

跟着他到了澳洲,这一住,就是三年。

每一次他做完植皮手术,他都会守在她身边,很多人很羡慕她。

“你这是找了一个老公,还是找了一个妈。”

她当时想解释,却听到他骄傲的说:“为老婆做的,一切都值了。”

闪亮的钻戒闪过她的眼迹,沈离抬头,却看到已经有无数的彩色鲜花正向自己包围过来。

“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

周围是无数的声音,一声声清晰传入耳中,眼前像是有什么东西,一瞬间就遮住了她的眼睛,滚烫的滑落到她的脸上。

“辰轩,你知道的,我配不上你,你值得更好的女孩来爱。”

“但是我心里只有一个沈离,天下比你好的女孩有很多,可是沈离却只有一个,所以,霍辰轩只能爱着一个。”

霍辰轩一脸的认真,他将手里的钻戒从盒子里拿出来,牢牢地套进她的无名指上,嘴角逐渐咧开一抹弧度,是欣喜和满足的笑意。

“你看,它多适合你,它已经在你的手上了,你已经没有反悔的权力。”

准确的说,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拒绝的权力。就像她的名字一样,离开了,就将过去的一切都忘记。

醒来后,她只是沈离。

是他,用火热的心重新染起了她对生命的渴望,是他,还给了她一个鲜血跳动的沈离。

“你不后悔吗?你知道,我的身体……你可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

“那又怎么样?我们不是有叮叮和当当吗?他们就是我的儿子啊!再说现在不要孩子的夫妇有很多,而且两个孩子我觉得正好,倘若再多出一个,你是想把我给累死不成。”

霍辰轩的话真的把沈离逗笑了,眼里的泪水甚至都溅了出来。

“你跟他们不一样,你是你们家族的继承人!”

他根本不用愁养不活一个孩子,准确的说,作为继承人的他,才真正需要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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