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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晚守钟的第三年,骨镇来了个收古董的商人。
商人穿件熨帖的西装,皮鞋擦得锃亮,与镇上的泥路格格不入。他站在祠堂门口打量那座座钟,镜片后的眼睛闪着精光:“这钟卖吗?我出十倍价钱,够你在城里买套大房子。”
林晚正用红绳擦拭钟摆上的银,闻言头也没抬:“不卖,这是守钟人的命。”
商人嗤笑一声,从皮包里掏出个泛黄的信封:“那这个呢?二十年前从疯女人怀里搜出来的,上面写着‘陈念安亲启’,你要是不要,我就烧了。”
信封的封口处沾着暗红的血迹,边缘已经脆得一碰就掉。林晚的心跳漏了一拍——她在林穗留下的日记里见过这个信封,说疯女人当年冲进雨里时,怀里除了陈念安,就揣着它。
“这里面写了什么?”
林晚的指尖有些颤。
商人却把信封揣回包里,皮笑肉不笑:“想知道?拿座钟来换。我查过了,这钟里嵌着的不是指骨,是第一任守钟人的牙骨,烧骨瓷最值钱。”
话音刚落,座钟突然剧烈震动起来,钟面玻璃罩上浮现出无数血丝,像裂开的蛛网。林晚看见钟摆上的银缠成一股,化作把锋利的骨刀,直指商人的喉咙。
“别碰它!”
林晚厉声喝止。
商人吓得后退半步,脸色白:“疯了!这破地方的人都疯了!”
他骂骂咧咧地转身就走,却没注意到鞋底沾了片柳花瓣。走到石桥中央时,花瓣突然化作根银,缠住他的脚踝,像条冰冷的蛇。
“救命!”
商人的惨叫惊飞了柳树林的鸟。
林晚冲出去时,看见他正被拖向河面,河水像沸腾的墨汁,翻涌着青黑色的浪。浪里浮出个穿白裙的女人,正是疯女人,她的手穿透商人的胸膛,掏出颗还在跳动的心脏,心脏上缠着根红绳,和林晚辫梢的一模一样。
“这红绳……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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