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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宋用力推了他一把,然后头也不回的跑了。他没办法,只能在漆黑的夜里冒着严寒拼命的往他和阿宋哥的老地方跑过去。
所谓的老地方就是和这里隔了几条街的一个无人的宅子,那里没什么人过去,也不知道主人是谁,所以他和阿宋哥经常偷偷跑过去那里玩。
好不容易跑到了那里,他凭借着还瘦小的身体轻松的钻进了院子里,紧接着打开一间房门,扑面而来的尘土味儿呛的他大声咳嗽了起来。
但是除了这里他没地方去,因为外面实在是太冷了,他就这么缩在了屋子里面,等待着阿宋哥来找他。
可是等啊等,从天黑等到天亮,又从天亮再次等到天黑,他还是没有等来阿宋哥。就在他无意中从口袋里摸出来阿宋哥的吊坠子的时候,他实在是等不下去了,打算偷偷跑回去找阿宋哥。
结果也就是这么一去,为这个时候还小小的他蒙上了往后二十来年挥之不去的阴霾。是的,阿宋哥是骗他的,他根本就没有忘记什么吊坠子。
那枚对他极其重要的吊坠子,早就被阿宋哥偷偷的塞到了他的口袋里,所以阿宋哥为什么会骗他?他自己一个人回去到底是要干什么?
心里的不安在他回去的路上一直疯狂滋长着,其实他不笨的,只不过不敢承认心底里的那个答案而已。他偷偷的告诉自己,不会的,阿宋哥这么聪明,他一定会想出更好的办法的。
可是事实偏偏就是如此的残忍,阿宋已经死了,和顾家的三十一个人一起命丧火海。三十二条活生生的命就这么没了,可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
他知道了阿宋在被烧死之前,他的脸上多了十数条深可见骨的伤痕,这还能是因为什么?他不傻的,他知道阿宋哥是用自己的命换了他的命。
握紧了手中的吊坠子,他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因为他不仅仅是一个人在活着,他身上还背负着顾家上上下下一共三十二条人命。
从那以后,他过上了流浪儿般的生活,睡桥洞,睡大街,乞讨,他什么都干过。每当他真的感觉自己活不下去的时候,胸口的那枚吊坠都在提醒他:
你不是为了你一个人在活着的,找到仇人,把他的血和肉一块块的撕扯下来,就像一只野兽一样,为了仇恨不择手段的活下去吧!
对于害死他们全家的仇人,他心里早已经有了答案,是沈大千,是那个曾经用贪婪的眼神打量着他们家里的一切的人,他是不会放过他的!
他就躲在人群里面,看着那个人虚伪的嘴脸,恨不得直接就冲上去一刀结果了他,但是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没有这个全身而退的实力,就只能静静地看着仇人得意的嘴脸而什么都做不了。
没关系,他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来日方长。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在,他就永远不会放弃报仇。
可是后来,沈大千就像人间蒸一样消失了,无论他怎么找也找不到,他晕倒在了路边。再次醒来之后,他就成了林玉竹和任长风的儿子。
他们夫妻都是顶顶好的人,更重要的是任长风知道他是顾时奕的孩子,他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现的。只记得在沙场上真刀真枪拼杀,流血流汗不流泪的真汉子。在他认了他们夫妻做父亲母亲的时候,抱着小小的他哭成了泪人。
后来他就为了报仇,也为了回报他们收养他的恩情,他就开始不要命的学习了,就像一块干的不能再干的海绵突然被放进了满满一池的水中。他拼命的学习所有能用的上的东西,有一样算一样,他不想让他的家人等得太久。
“沈大千,从那以后,你带着我顾家的财产跑去了港城藏着,还改了名叫陈天成。你杀了我顾家上上下下三十二口人,不知道你午夜梦回的时候,有没有他们的冤魂,来找你索命啊?”
“哼,反正我现在也落到了你手里,你肯定恨不得吃我的肉喝我的血吧?我没什么好说的,谁叫你那个该死的爹不愿意借钱给我,我不过失手打死了两个贱民,他就要我去报官自去,他凭什么啊?还要落井下石,他早就该死......啊啊啊!!”
原来是任千帆已然站起身来走到了他面前,一脚踹断了他的膝盖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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