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血雀还搞不明白人类那些多种多样的武器,它只知道自己该过去看看,于是扑腾起翅膀,急匆匆的飞了过去。
红隼哈瑞肯的性格和将它孵出来的那人差不多,鹰眼本来就有当奶爸的天赋,哈瑞肯自然也有这方面的“小毛病”
。
此时见血雀那么小一只就往浓烟滚滚的爆炸地点飞过去,哈瑞肯立刻振翅起飞,它也知道血雀不会同意它跟着,于是哈瑞肯仗着自己是只隼类光明正大的欺负雀科的血雀,它刻意飞的很高,远在血雀的感知范围之外,就这么远远地跟着。
多纳滋抬起脑袋,锈斑猫也摆了摆耳朵。
它们都听到了振翅的声音,抬头去找,却只看到了空空的电线杆。
塔塔也看到了,塔塔叹了一大口气。
“嘤嘤?”
那只大麻雀是不是又忘了自己没有夜视能力啊……
哥谭的天,可是马上就要黑了哦。
它们可不想丢下失去视力的红隼在哥谭的房顶上瑟瑟发抖,于是一个个支棱起来,锈斑猫先一步跑出去,后面汪汪巴士启动,多纳滋驮着塔塔和帕夫追出去。
没一会,多纳滋跟丢了锈斑猫。
气味顺着电线杆向上,去了房顶的位置。
金毛:……
“汪——!”
我不会爬杆子!你下来——!
然而已经跑远了的锈斑猫并未听到这一声——可能听到了吧,但是它没有停下来。
被抛下的多纳滋又突然感到背上一轻。
塔塔跑了。
水獭本来就是夜行动物,晚上是水獭的主场。
多纳滋:……
“汪——!!!”
回来——!这里是陆地,又不是水下!才不是你的主场!
哥谭附近确实有水没错。
但是!
那是海水!
你是一只水獭你不是海獭啊——!!!
就像锈斑猫没有理睬多纳滋一样,塔塔也没有回应多纳滋的叫声。
金毛低下头,在内心叹了口气。
这才到哥谭多久啊。
队友跑了一个又一个。
好在它也习惯了,很快就在帕夫的抚摸下振作起来,红隼和锈斑猫这两个一个飞行单位,一个喜欢上房顶,多纳滋是一个也追不上,倒是塔塔那边它还能再努力一下。
多纳滋低下头开始嗅闻,追着塔塔的气味跟了出去。
塔塔的嗅觉并不输给犬科,听觉也很敏锐,它小心避开行人,沿着墙角奔跑,追着空气里硝烟的味道往出事的地点跑过去,很快,塔塔锁定了目标,它注意到浓烟滚滚的大型超市就在自己的正前方。
皇朝末年,兵荒马乱,民生凋敝,一名普通少年穿越后带着祖母和弟弟妹妹逃荒躲避兵灾,再如何从赤贫到中产阶级的奋斗过程。这是一部小人物的奋斗史。本文架空历史,男主娶妻生子,专一,生活流,没有太大的金手...
头抬起来。云皎应声抬头,垂着眼,递着玉的手却分毫未动。谢允衾拿起玉佩,玉上已染上云皎的体温,暖玉温融。...
新书一品容华布了,欢迎老读者们跳坑。 顾莞宁这一生跌宕起伏,尝遍艰辛,也享尽荣华。 闭上眼的那一刻,身心俱疲的她终于得以平静。 没想到,一睁眼...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