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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第一个感觉,就是凉快,特别凉快。
这里面绿树成荫。
因为路两旁都是3o好几年的梧桐树,个个都长得粗枝茂叶,树冠撒开,不仅是路中间看不到阳光,连道路两旁的楼房,也都看不到阳光,全都被挡住了。
这种情况下,想不凉快都难。
正值六七月份,陆阳刚从太阳底下走进来,瞬间就来了个透心凉,连心情都一下子好了起来。
可惜,高兴的时间还没能过一分钟。
陆阳就现了新的问题。
走在树荫下,凉快是凉快,放眼望去,全部都绿油油,好看也好看,可就是蚊虫有点多。
这还能忍受。
可是当一只毛毛虫,刚好从上面的某个树叶上掉下来,掉到他陆阳的肩上时……
陆阳心里面一疙瘩。
好险:差一点就掉脸上。
这玩意身上有很多毛毛,而且还有毒,要是一不小心挤破它的身体,从它肚子里面会流出很多巨恶心的绿色的像果冻一样的玩意。
记得小时候,大人们就会经常告诫,夏天的时候,在大树底下纳凉,一定要记得,小心被毛毛虫落在了身上,要是穿了长袖的话就好一点,没有穿长袖,那么恭喜你,先尽量不要乱拍打,最好是能轻轻把它抖动掉,而要是一不小心,被它的毛毛粘在了身上,千万不可抓挠或乱摸,否则会越严重,身体局部就会出现极痒的红疹,且会快扩散,痒不堪言,严重时红疹还会形成水疱。
陆阳小时候就遭过这个罪。
以至于到现在都还记忆犹新,下意识的就想用手去抓这个落在肩膀上的毛毛虫,因为实在是害怕,它会爬到自己的脖子上去,这要是待会儿脖子上沾染了它的毛毛。
那可就惨了。
两害相权取其轻,陆阳宁愿自己待会儿手吃点亏,手痒一下,哪怕是长水泡泡,也不愿意自己的脖子上面长出忒多的红疹,甚至长出水泡泡。
到时候,是挠还是不挠?
一旦挠了,皮肤溃烂起来,基本上就是别想到时间内好了,偏偏这大夏天的,又没个立体的衣服能遮挡一下。
还咋见人?
陆阳也是要面子的。
相比较,手上起点红疹,长点水泡泡,除了是一样的骚痒以外,一点都不会影响到自己的社交。
“慢着,傻子,你别用手抓啊,它有毒的。”
平生第一次被人叫傻子的陆阳。
还来不及反应过来。
一根细长的竹竿已经落在了他的肩上,用的是巧劲儿,挑掉了他肩膀上的毛毛虫。
这时,
声音的主人也终于现身。
离陆阳约十步外,阴影下的胡同旁,厂区职工家属楼的屋檐下,亭亭玉立着一个年轻的姑娘,手里面拿着一根竹竿。
如果不是看到她的脚边,有一大桶应该是已经洗好,准备要晾的衣服。
差点陆阳就要误会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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