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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道士招来白马汗 三句不离慕容雪(第1页)

白马城。

城中居民喜欢称白马城,大草原也习惯了白马城的叫法。

因此,白马城并没有随着白马部的更名而成为鸿雁城,似乎也在向着草原宣誓——草原的白马终不是南飞的鸿雁。

目前的白马城已然成型,经过司空怀南、司空鸿途十年的规划改造,白马城俨然已成为了缩小版的洛都。

学馆开始兴起,商业日渐繁华,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农田稀缺,城市人口和规模很难扩张,但即便如此,白马城的繁华在草原也是很少见的。

漠北宸的面子比众人想象的都大,一张纸,一句话,一盏茶,一彪人马风驰电掣的冲了出来。

为的风族汉子声如洪钟,让灵儿莫名的想起了那个咋咋呼呼的烧鸡哥哥——臭道士的兄弟怎么都如此的激情四射?基…呸呸呸他才不基,他是大色狼~

一彪人马,清一色的白马骑兵,马上汉子放声大笑,“漠北宸?安达!哈哈哈哈是你吗我的兄弟?!”

“嘿~”

漠北宸的嘴角,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这一声称呼,让岚郡主的内心彻底破了防,她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能力了,为什么自己就没有猜到呢?

漠北宸,这个名字就算是风族人也听说过,他是七品了吗?风国水国二代之间的差距如此巨大了吗?

白马青牛苍狼白鹿,四位草原新秀…至今没有一人到二阶巅峰,最强的就是眼前的白马,六品……

岚郡主的嘴角泛起一抹苦涩,多看了漠北宸几眼,又回过神专心的观察飔钦都日。

壮硕的二b……呃,白马可汗长得不甚高大,比漠北宸要矮大半头,可两个人的身高差完全来自于司空鸿途那粗短有些向外弯的罗圈腿——草原的男儿自幼骑羊,大了骑马,所以大多是罗圈腿的。

这位白马大汗有一张圆鼓鼓的大脸,小眼睛浓眉毛,没有棱角,却不知哪里来的英气,没有明显的肌肉轮廓,没有伟岸的身姿,却就是能给人以雄壮英武的感觉。

他穿着兽皮铠甲配着战刀,脖子上挂着的铁牙挂坠证明了他是草原公认的最强勇士。

司空鸿途的相貌是标准到不能再标准的草原人,唯一不同的是他并没有蓄草原式大胡子,更没有把胡子编成辫子,而是像中土人一样精心的修剪了胡子。

能将不甚浓密,却有着野马般不羁灵魂的络腮胡子收拾的服服帖帖——这在风族男人中就是很有本事的了……

以水族人的审美来看,这位白马可汗太过于敦实了,智慧的虎看起来也不太有智慧的样子。但按照风族人的标准,这位绝对是风中的美男,白马王子,一位力量与健美的化身。

随着马队靠近,两边的风国人纷纷抚胸弯腰行礼,白马汗翻身下马,激动的一个趔趄,三两步冲到漠北宸跟前。

“哈哈哈哈!漠北宸!我的安达!”

“大汗。”

漠北宸微笑着弯腰行礼。

“大什么汗?!不认我这个兄弟了?”

司空鸿途想都没想,对着漠北宸胸口就是一拳,砸的哐当一声,笑的“大眼睛”

都找不到了。

对于风族人来说,这位美男子就是大眼睛了,对水族人来说这比漠北宸还要小的眼睛勉强在接受范围内,而对于浓眉大眼的羽人来说——他眼睛呢?

好在无羽人经过千年的审美洗脑,现在的岚沁雪至少觉得司空鸿途的形象已经远过了她的预期了。

漠北宸揉着吃疼的胸膛,笑道:“呵呵,大牦牛,我的安达。你…还是那么壮啊…”

“这就对了嘛~哈哈哈~”

司空鸿途开怀大笑,和漠北宸搂在了一起,哐哐的拍着对方的后背。

显然,漠北宸很吃亏,高瘦的二少爷只能从上而下环住胳膊,拍打对方结实的斜方肌和大小圆肌,而对方的双臂却从漠北宸腰间肋下绕到身后,拍的漠北宸相对薄弱的肋下背阔肌群砰砰作响……

漠北宸招架不住,赶忙制止,“咳咳咳…打住打住!再拍你安达就没了…我还没给你介绍人呢——收!”

要不是七八年前这莽货也是如此重手,漠北宸几乎以为这位是自己的仇家……

见着对面终于停手,漠北宸赶紧介绍起身后的人,“这个是我的未婚妻百灵儿,这两位是我的伴当、这位是我未婚妻的大管家、这一位是同路的萨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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