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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辆车的消失,并没有引起干烈宗和解平生两个人的警觉,反而因为经诚的一番话,把开车的动作停了下来,问道:“你知道这种地方?”
“当然知道。”
经诚笑着答了一句。但是他不再犹豫,插在大衣兜里的右手再次拔出来时,已经将手枪抽出。他用的是左轮手枪,也是一把老枪。
民国初期,左轮在中国是非常流行的,甚至在早期可以说就是左轮手枪的天下,因此民间的左轮手枪很多。你要想凭着这种枪去查人?那几乎是痴心妄想。
其实到了现在这个年头,民间依旧有着大量的左轮,军中也有,不过现在专业人士更加流行的是撸子。
经诚的这把枪,是韦伯利左轮,弹容量六。用现代的眼光看,射程也近,火力不足,缺点一大堆。不过这都不是问题,左轮手枪最优秀的从来不是火力和射程,而是它的可靠性。从不卡壳,即便是出现哑弹,也只需继续扣动扳机就好。
这种枪的声音不算大,在击后,会出略微尖利的“啪”
的一声。不过现在这个环境,就算是枪声大点也没关系。
经诚抽出手枪的一瞬间,他能够看出车内两个人的错愕。但也就如此了,经诚没有给对方换表情的时间,便已经对着他们连续的扣动了扳机“啪啪啪……”
的六声枪响在一秒多的时间,就已经密集短促的消失。
击中对方心腹要害,以及腮帮,脖颈等等的地方,飞溅的血花在近距离也迸溅到了经诚的脸上。但是他没有介意,六枪打完,他一边查看了一下两个人的伤势,一边从左侧衣兜里拿出了一包纸袋装着的白色粉末,扔在了两个人座椅中间位置的脚下。转身快步朝着停车场的另一头而去。
经诚没有跑,但是走的很快,而且也不再观察四周的情况,因为那样做是徒劳的。如果真的有人看见了这一切,你转头四下打量,反而会把自己的脸孔,让人看的清晰。是以这种观察是完全没有任何意义的。他一边走一边已经把大衣脱了下来,然后用大衣抹了抹脸,不让脸上的血迹流到里面的西装上就够了。而后将大衣反过来,里子朝外卷成一个卷。
在经诚和目标二人搭话的时候,裘圣中就已经动了汽车,只不过没有打大灯。在枪声响起的那一刻,裘圣中就开始将车子往中间开去,这样能够缩短经诚的移动距离。果然,就在经诚把大衣卷成一卷的时候,人和车已经到了一起。经诚直接打开后门坐了上去,道:“走吧。”
裘圣中脚下加了下油门,车子在五秒钟内,已经开出了停车场,一转弯不见了踪影。
莫声自从出了信号,也就是点了支烟的动作后,就再次返回了自己的车里,静静的看着这一切,他看到了那辆普通车子开走消失在视线里,也看到了经诚开枪射杀两个目标,并且很快的上车撤离了现场。
莫声根本也不着急,在对方的车子开出停车场后,他才开始驾驶自己的汽车,也往停车场外面开。远远的坠在裘圣中的车后,一直朝黄山区开去。他一路帮着前车观察着后面,没现任何尾巴,就已经知道,这事已经成了。
二十分钟后,在黄山区一处小别墅里,莫声和裘圣中已经倒了几杯酒水,却并不喝,反而点了一支烟坐在了沙上。
经诚则是一进屋,就把大衣扔在了壁炉里,然后到了洗手间洗漱了起来。不过等他洗完脸照镜子的时候现,西装上虽然没有血迹,但是里面的白衬衫领口下方一点的位置,有一小滴鲜红色的圆点。
经诚无奈的将衣服脱了下来,拿在手里看了看,果然,就是衬衫上有一滴血迹,剩下的西装和领带上,竟然半点没有。不得不说这一滴血迹飞溅的很巧妙。他只能光着膀子重新走了出来,将衬衫也扔在了燃烧的壁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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