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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乡台上,风雨湍急。≤頂≤点≤小≤说,
一个黑衣男子背对群山,眼神痴痴望着远方,头发斑白,是一种触目惊心的亮银色,在这阴郁昏暗的天气中显得分外刺眼。
这男子,不是南国第一人萧月笙又是谁?
在其身边,一个老者无声侍立,穿着一道古朴的青色马褂,正是当年那个受了萧月笙一餐之恩就从此如影随形风雨不改的跟了萧月笙十多年的福伯。
一主一仆,谁都不曾说话,似乎与这天地融为一体了一样,任由雨水淋洒在身上一动不动,整体看来,犹如一幅静谧的画。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忽然,萧月笙轻轻叹息了一声,这位时至今日已经末路的人雄这一刻面色出奇的平静,嘴角都带上了一丝浅浅的笑意:“福伯,你跟我多少年了啊?”
身后的老人陷入了良久的沉思,似乎时间太久,在漫长的时光中,已经遗忘了太多的东西,而今回首,走过的路也一下子便的陌生了起来。
良久,福伯似乎才终于算清了时间,低头用一种不知究竟是悲伤还是在感慨的声音缓缓道:“已经十四年零三个月又二十七天了。”
“十四年了,不知不觉已经十四年了啊!”
萧月笙昂首,任由冰凉的雨水洒落在脸上,最后又顺着脸颊落在胸口,轻声道:“记得,咱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我还不过是个身上只剩下四百多块钱就敢下海闯荡的穷酸书生而已吧。
那时候,空有一身目中无人的凌云壮志,却没有逆天改命的生存手段,每每都喜欢对自己的志向夸夸其谈,现在想想,还真是有趣……
想不到,一转眼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从两手空空变得富可敌国权势熏天,到最后又变成了一无所有。
而今回头,这一生,简直就像是一个笑话一样。”
“来过、辉煌过,如此就够了!”
福伯垂下了头:“如果连你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那么天下间还有谁能看得起你?
挺直你的腰杆子吧,虽然输了,但也拿出一个南王的气派!
纵然是死了,也要成为刑天这一生最记忆深刻的敌人。”
“我早已看开生死功名,败在刑天手上,我不冤枉。
我不如他,我知道。
这些没什么好争的,输了便是输了,我拱手让江山就好,人生如戏,人人都在粉墨登场演绎一场场的悲欢离合,胜负说起来不过就是这大舞台上最惊心动魄的一场游戏而已,成也好,败也罢,真正的到了人生尽头时才会发现,那些都不是值得怀念的东西。”
萧月笙面色平静,看了眼脚下的望乡台,低声嘀咕道:“我这一生至此,领略了别人所不能领略的东西,也曾站在金字塔顶俯瞰人间,说实话,早就够了,短短三四十年的功夫,怕是比别人十辈子加起来都要精彩,真的够了!
而今,若说遗憾,大概也只有三个了。
其一,父母早亡,子欲养而亲不待,为我人生大撼!
其二,少不更事,落入情网,结果爱上的却是一个风一样的女子,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于是,只为当初那餐饭之恩,便迷惘了自己这一生,为了一颗树而放弃整片森林,到如今等候十数年光阴而不婚,空空耽搁了大好华年。
呵,现在马上就要死了,回头一看,身后居然没能留下个子嗣!
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却是在不知不觉之中成了那大不孝之人,此为我人生第二大遗憾。”
说到这里,萧月笙忽然垂下了头,看着自己脚下的望乡台,嘴角忽然泛起一丝苦涩:“这里是望乡台啊,嘿嘿,唯有那久戍不归或流落异地之人思想才会登临望乡的高台。
而我,却是在人生的最后一刻站在了这里,难道冥冥之中真的有天意吗?
发达之日不曾眷乡,到死了,却忽然想念起了我的故乡。”
“我这第三憾,便是在我有生之年再不能回家乡看一眼了。”
萧月笙抬眸望着阴郁的天空,脸上写满了疲惫:“真的……好想再回家乡看一眼啊。
想念家乡的井水,甘甜、清冽。
也想念那与世无争的环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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