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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狂飙。
迈巴赫很快驶入了浔阳县老旧破败不堪,密布着因采矿地下塌陷而出现裂痕,以至于无人居住的老矿区筒子楼宿舍区,然后左拐右拐,停在了一栋筒子楼下面。
耿启强在车里坐了一会儿后,才带上一双皮手套,推门下车,然后沿着楼外搭建的走上两步便嘎吱嘎吱响的铁楼梯,来到了天台。
“强哥,这边。”
陈飞早已在楼顶等着,看到高启强过来,立刻叼着烟冲他用力挥了挥手,另一只手如献宝般提着个塑料袋摇了摇,笑道:“老郭家的卤猪肺,您以前最爱这口,我刚把老郭头从床上叫起来,从他家冰箱里翻出来的年货,拿老汤回锅了一下!卤猪肺配酒,越喝越有!”
“亏你还记得。”
耿启强闻声,走过去接过塑料袋,打开闻了闻后,笑着感慨道:“这么多年了,还是这个味儿。”
打拼的时候,穷,肉是个稀罕物,只能吃些别人不愿意吃的下水过过瘾。
猪肺这东西,好多人都嫌弃这东西太脏了不肯吃,所以量大管饱且便宜,成了他最喜欢的下酒菜。
这些年,混出头了,什么山珍海味都吃惯了,但这东西,真是有好多年没碰过了。
现在闻起来,只觉得过去的日子简直就是恍如隔世。
“强哥,来,筷子。”
陈飞递给耿启强一双竹筷,也懒得管什么干净不干净,坐在了地上。
耿启强也有样学样,坐在了地上,接过筷子,夹了一筷子卤猪肺放到嘴里,闭上眼睛,咀嚼了一下。
绵韧的口感,再加上哪怕是放了大量卤料还压不住的那股子冲鼻子脏器味,过去的美味,此时此刻,竟是让耿启强有了一种想吐的冲动。
卤猪肺的味道没变,破败的筒子楼没变,可是,他变了。
现在的他,不是街上人人都踩一脚,但打不死的小强,而是走到哪里,别人都要点头哈腰的强哥。
他也不是那个拎着一袋子卤猪肺,坐在天台上,跟兄弟们吆五喝六,喝地醉醺醺时,说老子是人中之龙的混混,而是先拿茅台漱漱口,再拿法国鹅肝、日本和牛、俄罗斯鱼子酱来享受生活的耿董事长。
他也不是那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汉,而是这万家灯火中,一直有一盏在等他,有躺在床上,等他回家,有盼着他回家讲故事的女儿,他现在是丈夫,是父亲。
物是人非。
回不去了。
真的回不去了!
“强哥,好吃吗?”
而在这时,陈飞一脸期冀的看着耿启强,期盼道。
“嗯。阿飞,难为你了,有心了。”
耿启强点点头,强迫自已将那一口嚼地半烂的猪肺吞进了肚子,然后拧开旁边的酒瓶,仰头灌了一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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