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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遭雷击,情急攻心,高词之心口犹如焚火,候间痛触,激得他吐出一口浓血,艳丽夺目。
高词之是番邦高家近百年来最具有制香天赋的小辈,哪怕瘦小但他生来顽皮。
“你怕什么?”
“我们就去燕端市集随意看看,我不是已经替你换来一套他们的衣袍了嘛。”
站在高词之身侧的是一位虎头虎脑的小孩,临阵退缩,他不想跟着高词之走,“高词家的儿子,我要知道你要越过燕端和番邦的边界,我不会来。”
“你怕什么,你可是咱番邦首领的儿子,你哈木家什么时候有胆小鬼了?”
“你阿爸很厉害,能打得他们燕端人抱头鼠窜!”
任凭高词之如何巧舌如簧,哈木来金也不愿意跟着去,高词之没办法,给自己壮壮胆,一个人莽着便往燕端方向冲。
当下燕端和异族番邦间的交锋并不激烈,双方之间并为势同水火,二者交汇的地界偶有集会游行等活动。
高词之就是在这个集会上遇见阮如衣的,那时他整个人都毛毛躁躁的,因为听说集会上香箸商贩收香时会比寻常交易的贵上两三番,他便不知天高地厚的溜来了燕端。
香箸是一种带有香味的筷子,商贩们在市集上主要是收些适合熏制香箸的香料,因番邦地理环境的天然优势,药材药草香果百味,经过番邦人炼制出来的香,气味无与伦比!所以不少商贩都愿意出高价给他们。
旧时燕端还流行异族奴婢,买奴用婢在当时既简单又方便。
高词之到底是个涉世未深的孩童,很不幸在到燕端的第一天便被人抓去当了奴才,哪怕他经过了全副武装,但他脚上那双兽皮鞋子出卖了他,在一众布鞋中它太过于显眼。
可能是高词之看上去过于干瘦,他自被抓后没有人愿意掏钱买下他,直到……
“我要他!”
缩在笼子里的高词之怯生生的抬头,彼时他并没有爱上这位将他从牢笼中换出的女子。
那时他恨她。
更是恨惨了她。
吐词造句,得以回家“喂,你当真……
“喂,你当真什么都不吃吗?”
阮如衣面露不解,“你不饿?”
高词之没理她,自从被阮如衣买回来后他的“好日子”
似乎来了,不需要再和其他奴婢挤在一个铁笼子里,不需要每天担惊受怕,更不会被商贩鞭打,阮如衣给他买了很多新衣裳,她知道高词之喜欢毛茸茸的东西,给了他很多兽皮制的毯子,她给了他一间自己的屋子,还有一堆他不认识,看不懂但觉得稀奇的东西。
在燕端只怕是再也没有像高词之这样,脾气差,不理主子的异族奴了,但阮如衣不觉得有什么奇怪。
她那日花钱买下他就是因为瞧见高词之一个人缩在笼子的角落里,害怕到止不住发抖,明明笼子里的奴婢那般多,好看的,强壮的,有才能的,可阮如衣也不知道怎得了,等回过神来,自己已经把他买下来了。
是她的奴才她自然是要好好照顾了,毕竟高词之看上去并不是个身强体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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