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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砂岗,位于贺兰山脚下。
东西走向的贺兰山,在这里呈现出一个扭曲蜿蜒,造就了红砂岗极为独特的地貌特征。海拔高于整个河西的地平线,似乎是与贺兰山连成一体。这里的水草很丰美,面积也不小。山中溪水,潺潺流出,在这里汇聚成了一条水量充沛的河流。
檀柘的杂种鲜卑,就落在红砂岗上。
其总体人数,少于红泽,但贵在听命于一人。
整个河西地域上,杂种鲜卑和红泽形成了对峙,谁也奈何不得对方。
而散落于河西的其他部落,明显不如这两方势力。所以也只能避开这两处最肥美的牧原,寻找适合他们居住的地方。这已经不是曹朋第一次来红砂岗!但上一次他匆匆来,又匆匆走,并没有仔细的观察过这块牧原;而现在,他有了充足的时间。再一次光临红砂岗时,曹朋不由得暗自称赞,这红砂岗的地势独特。
这里,也可以作为一处根基,营建城池。
如果不是红砂岗的地理位置所限制,曹朋甚至想要抛弃红泽的那块土地……
红砂岗的地势太好了!
易守难攻,土质也适合汉民农耕的条件。
进可取河西牧原,退可依贺兰山为根基!
只是他的位置,相对于整个河西牧原而言有点偏,也造成了红砂岗的影响力,比不得红泽。
要兴建城池,所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
军事上的因素,生活上的因素,交通上的因素,还有政治上的因素……等等,都必须要考虑其中。曹朋前世是一个小警察,说实话对这些东西并不太了解。
可重生之后,他所接触的层面不断提高,也使得他的眼光,随之发生了变化!
如果是在刚重生的时候,曹朋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红砂岗为根据地。
可是现在……
刚进入红砂岗,檀柘便得到了通知。
洪都率部前来迎接曹朋,两人相见,又是一番热情的寒暄。
“公子,何故来这里?”
曹朋笑道:“怎么,不欢迎吗?”
洪都连忙摇头,“怎能不欢迎公子?公子可是我部落的贵客。
本来,我家大人是要亲自前来,但不想来了一个重要的客人,所以只好命我前来迎接。临行之前,我家大人还说,他会在王帐中备好酒宴,招待公子的到来。”
“客人?”
“恩,从中山而来。”
曹朋一听,心里微微一动。
中山,袁家的人?
他向洪都看去,却见洪都摇了摇头。
示意身边牙将退后几步,洪都道:“公子放心,我家大人的心思倒是没什么变化,这段时间,一直在着手准备出漠北的事情。只不过呢……您也知道,这部落里的人口众多,举族迁移,难免会牵扯到方方面面,所以也就显得有些麻烦。
估计,檀柘会在开春后进入漠北草原……”
“开春后才动作?那会不会有些晚了?”
“没办法,如果现在进入漠北,势必面临严冬。檀柘也必须要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据说,南匈奴的局势还不太明朗,檀柘觉得,现在和去卑联络,并不是好时机。他想要再等等,估计待开春时,南匈奴就能明朗一些,到时候在于去卑联手……”
当真是小看了天下人!
曹朋原以为,檀柘不难忽悠。可现在看来,这家伙的心思,也缜密的紧呢!
晋江VIP20241003完结总书评数1080当前被收藏数21087营养液数4384文章积分275105728文案久别重逢┃破镜重圆┃追妻火葬场宋清杳从国外回来的时候,正值冬日。她在酒桌上被债主灌着酒,灌得胃疼,却还要笑脸相迎。酒局结束,她踉踉跄跄走进卫生间里将刚才喝的酒水吐出来,就听到隔壁间里传来了声音。刚才在饭局上那人是沈老板吗?除了他还能是谁,这么有钱还长这么好看。不是说宋清杳是他女朋友吗?她被人灌酒,他不管啊?谁说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了,要是这样,以沈明衿的脾气,谁敢动他的女人?女朋友啊?宋清杳踉跄的跌坐在地上,那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深冬雨夜,沈明衿驱车回家,到家门口时,看见宋清杳站在那里,穿着一身浅桃色的吊带连衣裙,化着精致的妆容等他。他连多看一眼都没有,将车停进车库里,准备离开时,一双手就身后搂住他的腰,沈老板,帮帮我。沈明衿抿着唇,宋清杳,别把我当傻子使唤,再碰我,我就让你在京市活不下去。宋清杳踉踉跄跄的走到他跟前,手慢慢抬起,抚摸着他泛红的眼尾,那就弄死我吧。真以为我不敢对你做什么?沈明衿一把抓住她的手腕,语气冰冷,滚。后来宋清杳真的滚了。无数个夜里,沈明衿都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直到某日,他再遇见她时。宋清杳,你还想不想我帮你?她语气淡然,不想了。一双手覆盖上来,将她整个人拉入怀中,不想也得想。论爹系男友有多宠狗男人的自我救赎男主在跟女主分手后有交女朋友,不喜慎入1v1sc两人误会很多,本质上是追妻火葬场文,拉扯酸涩感十足。久别重逢破镜重圆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破镜重圆业界精英相爱相杀追爱火葬场主角视角宋清杳沈明衿其它破镜重圆,追妻火葬场一句话简介大老板的追妻火葬场立意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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