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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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2页)

其实我早就好奇,一群大侠闯荡江湖,想住那儿住哪儿,衣服脏了镜头一换,眨眼又是新的。那么问题来了,这些究竟是……花谁的钱?

现在,别的电视剧我不知道哈,但是虹七我已经看明白了。

————花的是宫主的钱。

蓝荼宫主是江湖第一白富美,家大业大,全国各地产业遍布,除了荒郊野岭条件不允许,别的地方都是挥手撒钱的。

虽然玉蟾宫被炸了三分之一,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自从接应下少侠,就一直在转移资产。

宫主一身正气,褪去环佩,和少侠一起寻找七剑传人。宫女们则兢兢业业打理家产,让宫主在外毫无压力的花钱请客。据说有时候碰到什么乞丐,宫主听闻他们悲惨的身世,还会资助银子,鼓励他们打起精神,开始新的生活。

另外说一句,宫主家的生意是布料印染、服饰刺绣和化妆品。

所以,少侠和宫主,其实是典型的穷小子和白富美来着。

如果这是一篇创业文,那么就是穷小子立志为国崛起而创业,目标立下后四处寻找合伙人,白富美第一个拍板入股,之后钱帛上支持,精神上陪伴,一路成就穷小子蜕变成商业大鳄。

恩,就是这样!

我又发散思维想了下,如果加上少主,那故事就更精彩了,身为商海劲敌的富二代爱上了白富美,为此四处打压穷小子的生意。

可没有用,他俩的市场是绝对重合的,产品是完全对立的。

白富美说:“别在我身上花心思了,奶粉和套套势不两立。”

噗呲……我被自己的想象画面给逗笑了。

这里就能看出少侠的第二个优点了,少侠没有那种古代大男子主义的死爱面子的毛病,他觉得宫主说的有道理,就非常干脆的同意了。

我心里点头的同时,又想起那个考验少侠的计划,便道:“宫主,少侠,你们先忙,我去附近买些调料和蜂蜜,野外野味多,到时候我给大家做蜜汁烤肉排!”

我去买了蜂蜜、孜然和十三香。

正当我研究某两家的干酱哪个更好一些时,突然被一个半大孩子撞了一下腰。

再低头,我腰间的荷包不见了。

————其实我早就有点纳闷,以魔教的行军速度,应该已经到了六奇阁了,为什么迟迟没有发起攻击?

而这个问题,直到我因为追赶那个偷我荷包的小毛贼————那小毛贼起先还跑的磕磕绊绊,手脚并用,后来竟是越跑越快,甚至用上了轻功,我才惊觉上当。

娘的,这招对我还真是一用一个准。毕竟,如果换成是宫主被偷钱,人家白富美只会当那小孩儿有什么非偷不可的悲惨理由,比如妈妈生病,妹妹挨饿,肯定不会像我一样为了几两银子穷追不舍。

所以,我就这么跑到了灌木丛生的野外,四周是静谧的高树,生机勃勃的绿藤缠绕,不时有蝉鸣和蛙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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