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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当他是傻子!
一想到从前的自己,也许弄不好还真的会把这大野兔卖了。
这具身体之前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喝酒了。
说是一个酒鬼不为过了。
整日无酒不欢。
有5o块,还真的能去村头的杂货铺买上几瓶烧酒。
当然全都是劣质的烧酒。
以至于叶小龙整天都是醉晕晕的。
就比如现在,叶小龙身上还有一丝丝的酒味。
之前的时候,就是喝多了,躺在树下睡着了。
一番身体强化下来之后,身上的酒意就淡了不少了。
叶小龙压根就没有去接这5o块。
轻哼了一声。
“太少了,你这是当我没学过数学,这大野兔最起码四五斤重,就这野兔随随便便卖卖都可以卖上二三百块钱,你知道什么是野味吗?这就是野味。”
叶小龙笑呵呵的说道。
过来的老人叫做叶安,一听这话倒是有些尴尬了。
他还真没有料到,这叶小龙居然能这么说。
这和平日里有些不一样。
谁不知道叶小龙嗜酒如命了,现在居然还能拒绝得这种诱惑。
还真的是有些不太习惯了。
谁不知道这家伙有了点东西就拿去变现。
最后去买酒喝了。
哪一天不是醉醺醺的。
“小龙,这还不是为了你好吗?反正这么大的野兔拿回去你也烧不来,还不如给我们打打牙祭。”
又一个老头说了起来。
叶小龙笑道,“谁说我烧不来的,如果不是我家老婆想吃这兔子肉了,我才不想去抓,虽然这野兔子难抓,在我手里还真的不算是什么,如果你们想要的话可以,拿5oo块钱过来,我随时随地卖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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