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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汤倩:“……”

你才垃圾。

得知林之珩要来,汤倩拒绝了同组的聚餐邀约,一个人回了附近的出租屋等他。

路过花店,汤倩还特意挑了一束布鲁诺绿小菊拿回去装束。

林之珩出生显赫,是当仁不让的天之骄子。

据说他祖上数民国起就有庞大的产业,祖辈还进宫面见过光绪帝,而今家族企业发扬光大,生意遍布全球,可谓豪门世家。

林之珩从出生起就被家族培养,成为唯一的企业继承人,身价上千亿。

从认识他的那一刻开始汤倩就明白他俩之间天差地别,如果不是意外,他们的人生甚至不会有一丝交集。

汤倩跟了他半年就明白一个事实——

「他这样的狗东西,迟早死在床上。」

他在那方面需求旺盛,在床上玩得五花八门,但是有很强的洁癖,从不肯在外乱来。

当初林之珩在酒局结束后选中汤倩,一是因为她漂亮,他需要个能拿得出手的门面,二是因为汤倩干净、能接受他不为人知的性癖。

当然,汤倩也不是什么贞洁烈女。除了拿到丰厚的报酬,林之珩的技巧也很高超,每次都能将她送上云巅,且他自律到苛刻的地步,身材保持很好,八块腹肌饱满又性感,她白嫖也不吃亏。

距离上次见面已经一个月,汤倩都怀疑他死了,没曾想活得好好的。

林之珩不光感情有洁癖,其他方面也有洁癖。

为了不让林之珩找到借口发邪火,汤倩回出租屋第一件事就是大扫除,将林之珩看不顺眼的东西全都丢进垃圾桶,再拿上她藏在衣柜深处的性感睡衣走进卫生间将自己从里到外、从上到下洗了个遍。

最后再捞起床头柜放置的香水,往脖子上喷了两下。

汤倩钟爱柑橘香,每次喷了香水,林之珩都恨不得将她脖子上的那块软肉咬下来。

他将她禁锢在怀里,大手掐住她的后颈,俯身在她耳边呢喃:“真想将你的皮扒下来,喝一口血,看看你的血肉是不是柑橘做的。”

“在我没腻之前,不许换香水。”

汤倩被他的变态折服,嘴上应承,私下却骂他狗东西。

林之珩各方面要求都很高,为了应付他,汤倩当初租房的时候咬牙租了套月租三四万的高档小区。

当然,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这钱还是林之珩出。

南江壹号是横店明星住宅区,这里住满了横店演员,随便走出去都能碰到一个明星。

隔壁剧组正在拍摄一部现偶,男女主是国内最有热度的两位演员,一位是刚晋升顶流、不久前凭借出名作拿了百花奖最佳男演员的林越舟,另一位则是童星出道,18岁就拿了影后桂冠的沈曼青。

汤倩有次收工比较晚,独自回到南江壹号时正好跟参加完活动赶回横店的林越舟在电梯里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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