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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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第2页)

黎忧习惯性地拽住他的袖子,含笑地看他,“我只是希望夫君别那么累,想做好你的妻子,没想到却让夫君更担心难受了。”

这次轮到太子殿下的头顶在炸烟花了,还是爱心形的,甜得他什么原则都没有了。

黎忧拿过他掌心托着的河灯。

方才就算太子爷暴怒杀人,也没忘了拿好给她买的河灯。

黎忧抿唇轻笑,越与这位大反派相处,越会发现他与小说里写的完全不一样。

他是个残酷的上位者没错,但他对自己的妻子是真的不赖。

至少身为丈夫的责任,他一直都做得非常好。

虽是做人的基本,也不值得多夸赞什么,但在这个皇权时代,男子为尊,他的好就显得非常难得了。

而今黎忧也没法再将他当成小说里的一个纸片人对待了。

“夫君,有带纸笔吗?”

黎忧拉着他的手到河边。

她话还没落,一个暗卫已经悄无声息地出现,将纸笔奉到太子妃面前,眨眼人影就消失了,那行动力、那自觉劲,真不愧是东宫优秀员工。

黎忧再次感慨太子殿下调教人的能力,拿起纸笔,“夫君要写吗?”

楚君羡:“你先。”

黎忧也不跟他客气,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着。

她在现代的时候,不知为何,极为喜欢写毛笔字,隐约总有一种使命感和紧迫感,像是忘了什么非常重要的事情一样。

只可惜条件限制,黎忧也只能在学校开设的书法课堂上写一写。

当时,她的老师就曾赞赏她在毛笔字上有天赋,第一次拿就知道怎么落笔,写的楷书也很是漂亮。

后来,学业繁重,她还得在课外打工,存钱读大学,就再也没碰过毛笔了。

直到上了大学,前面三年的辅修课她都是尽量去抢书法课的。

渐渐的,她的毛笔字也练得像个样了。

当然,完全不能跟楚君羡相提并论。

她看过他的字,笔走游龙,铁画银钩,刚劲有力,字里行间皆是浑然天成的锐利气势。

跟他一对比,黎忧觉得自己的字就变成毛毛虫了。

不过,她很看得开,何必以他人长处比自己的短处?

再说,大反派写了多少年毛笔字,她才练多久?

如今她无需再忧愁时间不够,也不用再为钱财操心,有的是时间练字。

“愿我夫君长命百岁,愿我天天能躺平摸鱼。”

楚君羡看着上面熟悉犹带着一丝稚嫩的笔迹,映在眸中的光晃了晃。

她一直都没有变,与他日夜想象的模样完全一样。

纯粹亦如当年,不似他……

楚君羡眼底深处隐忍着情愫和温柔,声线微哑,“摸鱼?”

黎忧:“就偷懒呀。”

楚君羡:“……”

她就不能出息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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