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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知著抽出两张纸巾帮她擦眼泪,哄着她,“别哭啦,再哭眼睛都肿了,就不好看了,今天好像是我受伤吧。”
顾思周深呼吸两口,渐渐控制住情绪,“你受伤的时候,有人陪着你,照顾你吗?”
“大多数是我自己一个人。”
李知著只想尽快结束这对话,所以答得很快,很老实。
顾思周目光停留在她碗口大的腰侧伤疤上,想到李知著曾经受伤时候独自面对,心疼得快要碎裂了。这真的是一种生理上的疼,撕裂、扭转,拧紧,全部一同涌来在心中逞凶作祟。
李知著疼得是身体,顾思周疼得是心,都难捱难忍。
李知著拉起自己的衣服,开始系扣子,半开玩笑说,“又丑又恐怖的伤口看多了会做噩梦。”
“哪里丑。”
顾思周清澈的眼眸直视李知著的眼睛认真说,“这明明是美丽,是这世间最美的痕迹。”
李知著被顾思周的话逗笑了,“软软,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你可别骗我了。”
“我没骗你。”
顾思周清眸如水,流淌着最温柔,最坚定的目光,“你应该听过断臂维纳斯吧,她之所以被人们追捧,是因为她的不完美。她没有手臂,却带给人无限的遐想。在我看来,你身上的伤,就如同维纳斯的断臂,正因为不完美,带来无限的荣耀。”
“因为你身上的伤,让我想到了你曾经的每一场战斗,是如何的惨烈又是如何的英勇。”
顾思周继续自己的解释,她用最甜美的声音,说着最温柔的话语。
李知著:“哪里有你说的那么夸张,伤疤就是伤疤,不美观。”
“不美观?”
顾思周听到这里眉心微微蹙起来,“我以前看过一本小说,女主因为战斗受伤留疤十分自卑,和男主亲热时从不开灯,害怕男主嫌弃她。可是男主身上伤疤比她还要多,却从不避讳,反而他认为那是英雄的标志。世人都喜欢女人皮肤洁白无瑕,认为有了伤疤就是瑕疵,不完美,可他们却赞扬满身伤疤的男人,认为他们是骁勇善战的英雄,是不畏生死的勇士。这到底是为什么?同样的战斗,同样的伤疤,留给我们是自卑,留给男人的却是荣耀。”
李知著怔怔看着顾思周,竟无言以对。顾思周明明比自己小7岁,可是她却总能说出令她震撼的话。
遇到顾思周后,她才深刻意识到一个人的强大,不是她能打败多少敌人,而是她从不被人打败。
失败或许能泯灭一个人的生命,却泯灭不了强者的精神。
而顾思周,有着强大到让李知著无法直视的精神力,她对自己刚刚说过的话感到惭愧,微微低下头去,她再一次感觉顾思周把自己当做目标,是多么的讽刺,她明明那么耀眼,是李知著不能直视的光芒。
顾思周温情的目光看向李知著,反扣住她的手,“所以,在我看来这是你的荣耀,是英雄的勋章,是无人能及的美。这世上太多皮肤洁白光滑的女人,但勋章在身的,却只有你。”
顾思周帮李知著上好药后,让李知著去卧室休息,自己在厨房准备晚餐。
“叮咚——叮咚——”
的门铃声响起。
顾思周放下手中的菜刀,匆匆往门口跑,隔着猫眼往外看,看到一个留着短头发非常有气质的中年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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