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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一出口,她自己便觉得讽刺。这句话以前陶远总跟她说,是因为他嫌她什么事都不跟他说,认识这么久了,男女朋友却还像陌生人一样。
算了。她想。我有什么资格让他跟我说?
两个人都好久没动筷子。菜凉了,李千书突然笑了,问陶远,“你总说我健忘,永远记不住每一个纪念日,但是你知道吗,你比我还健忘。”
“啊?”
陶远愕然地抬起头。
李千书用筷子轻轻夹起碗里的虾仁,盯着看了几秒钟,又放下。
“你知道我对广州的第一个印象是什么吗?”
她悠悠地说。
那年她十四岁,第一次离开寒冷的东北老家,跟着陌生的妈妈,去往温暖如春的广州。但她心里没有期盼,没有好奇,没有兴奋,只剩下一无所有的绝望和恐惧。
她对广州的第一印象,不是眼花缭乱的早茶,不是听不懂的方言,不是潮湿闷热的天气,而是医院。虽然东西南北的城市各有各的样子,但不同地方的医院却是相似度高到让人恍惚。
跟着妈妈回到广州的家,她第一次坐在饭桌边,和妈妈爸爸弟弟一起吃饭。妈妈为了维持表面的和善,给她夹了不少菜。
结果当天晚上,她手脚发痒,满脸肿胀,浑身上下都起满了发红的疹子。妈妈吓了一跳,连夜带她去了医院。
过去的十四年里,姥姥从未给她做过新鲜的海鲜,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海鲜过敏,她妈更不可能知道。
到广州的第一个夜晚,她独自一个人打着吊瓶在医院里度过,妈妈因为要陪弟弟写作业,赶着回家去了。她趴在医院大厅的窗口沉默地看着广州的夜,一轮硕大的月亮挂在当空,左看右看,都没有觉得比家乡的月亮更圆。
“其实,很多事我只是不想记得。”
李千书说,“我想记得的,怎么都不会忘。倒是你,给你做了这么久好吃的,你永远都不会记得我海鲜过敏。”
她笑了笑,“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健忘的人。如果有一天我老了,得了阿尔兹海默症,那或许是我幸福生活的开始。”
她没有再试图邀请陶远同行,第二天就一个人飞到国外去休假了。公司的事情全都交给了陶远,他虽然固执,但至少靠谱,让她放心。
她在机场读完了韩俊骁发来的最后一篇稿子。陆续有不同的人来问过她韩俊骁写的这个专栏,有人邀她出书,有人邀她去做活动。她想了想,把手头的邀约汇了总,发给了韩俊骁。
直到她登了机,又落了地,也没有等来韩俊骁的回复。那天她在停车场说韩俊骁的话,她事后想起当时韩俊骁被激怒的表情,有过一瞬间的懊悔。韩俊骁是没断奶的巨婴,她是没饭吃的野孩子,两个人谁也不比谁高贵,年少时的那些嫉妒与同情,不过是横亘在她们之间的一道墙,彼此都想拼命翻过去,却又同时嘲笑着对方是翻不过去的懦夫。
离开老家的那些日子里,她仿佛是一个顺行性失忆症患者,对昨天发生的事茫然无所知,却对越久远的记忆越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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