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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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1页)

许导很给面子地举起杯子:“行,这个秘密我们都记住了,看哪场戏能派上用场。来,走一个。”

韩千翎强作镇定,和大家一起举杯。身边另一只装有苏打水的玻璃杯主动贴上来碰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响声。

“还没喝耳朵就红了。”

封识靠近他,压低声音说话,听不出是调侃还是安慰,“别紧张,不会灌你酒的。”

【作者有话说】

威哥:我就说我家千翎魅力大,刚进组就和封识这种大咖交上朋友了!

许导:我就说我前男友不是个好东西,刚进组又不分男女地撩上了。

onkey:勿信谣勿传谣,我识哥在剧组从不乱搞,很讲职业道德的!

小潘:……哦,原来潘达是熊猫的意思!所以翎哥才叫我熊猫潘潘!

——

关于f10那张自拍照的过度曝光程度,找到了很直观的视觉参考,请搜索:

katrkoenng过曝

08开机

正式开机前,造型团队先给两位主演做了遥城、北漂、分道扬镳三个时期的定妆。

封识扮演的池煦在遥城时是一名高中英语老师,北漂后有过一段玩乐队的放飞自我时期,后来为了生计到处打零工,最终在一家外贸公司找到一份稳定工作,交了新女友,离开了乐队,娶了老板的女儿,成为公司管理层。这个角色在三个时期处于完全不同的环境,发型、服装风格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以匹配对应的身份。

封识这张脸的可塑性很强,从清爽书卷气的条纹衬衫,到旧货市场淘来的二手皮衣,再到成为白领后穿的那些商务风格西装,在他身上都很适配,既展现出了角色的多面性,又带着某种统一的个人印记——那是属于池煦的人生底色。

而韩千翎扮演的王子傲,三个时期的妆造乍一看没有太明显的变化,自始至终都是个摇滚小青年,仔细看却能留意到一些映衬人物心境的细节处理:

遥城时期,他虽然喜欢听摇滚乐,经常抱着一把吉他自娱自乐,但在认识池煦前并未想过组建自己的乐队,因此服装和发型都是那个年代的时髦年轻人风格,没有显得太过另类;

北漂后,他认识了一帮地下玩乐队的朋友,组建了自己的乐队,在一些小酒吧有了演出机会,于是学着电视里摇滚明星的模样把头发留长,穿带铆钉、破洞和涂鸦元素的衣服,还打了耳洞和唇钉;

后来池煦离开了乐队,他也意识到了梦想的遥不可及,最终独自回到遥城,剪掉了长发,摘掉身上的金属装饰品,做回一名普通的小城青年。

许导亲自掌镜拍摄两位主角的定妆照,为了引导演员的情绪,还挑选了三首bg,在三组拍摄时单曲循环。

遥城时期:

bonjovi-haveaniceday

ohhh,ifthere’sonethgihangontothattsthroughthenight

噢~是否有份值得坚守的事物让我熬过黑夜

ia&039;tgonnadowhatidon’twantto,i&039;gonnaliveylife

我不会去违背自己的心,我要过我自己的生活

shglikeadiaond,rollgwiththedice

像钻石一样闪烁,和骰子一起翻滚

standgontheled,jtshowthedhowtofly

站在悬崖边,我向风展示如何飞翔

whentheworldtsyface

当这世界迎面袭来

isay,haveanice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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