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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薇跟进了厨房,不免觉得新奇:“你也会做饭么?”
诺兰系上围裙,走近料理台:“总不会比炼器难。”
白薇坐在桌边的高脚凳上,托着腮看他,越看越觉得有趣:“这是你第一次做饭吗?”
诺兰不答话,手下动作不停,香煎小牛排的味道很快弥漫了整个厨房。
“第一次做给别人吃吗?”
白薇接着问。
“啊,那是我的荣幸。”
还未等他回答,她已自说自话地笑了起来。
笑够了,又继续逗他:“你怎么都不说话呢?”
诺兰终于转过头看了她一眼,满眼的无奈:“你都把台词说完了,我该说什么?”
白薇笑眼弯弯,接着说起了芳汀曾被绑架的旧案。
当诺兰完成最后一道料理工序,白薇正好说到了自己的推测:“我想,那只垂耳兔救了芳汀。”
绑匪捉走了年幼的芳汀,而彼时芳汀手中正抱着布偶爱丽丝,一人一偶就这么被绑匪囚禁。在绑匪决定撕票前,爱丽丝救了芳汀,代替芳汀成了刀下亡魂。
诺兰站在餐桌前,一样样地布菜,哪怕是夜间的加餐,也讲究得如同正宴。
他将红酒倒入白薇的酒杯,说:“那只垂耳兔觉醒得并不彻底,她没有办法完全化成人形,也不能自如地说人类的语言,它的思维是单线的,介于静物与人类之间,因此行为举止都迟钝许多。”
“它所作的决定都是发自内心的,因为它还没有足够的智慧去撒谎。”
诺兰将青柠汁淋上鹅肝:“它既然留在了原地,那么说明它已选择成为芳汀的替身,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确实救了芳汀。它对芳汀没有恶意。”
白薇托着腮看他,眼中有一丝困惑:“如果它替芳汀赴了死,那么为什么它还活着?”
爱丽丝的脸上虽然残留着狰狞的伤疤,但它确实还活着,并在彩虹巷中生活了数十年。
“要么,它在被砍了一刀后自己跑了。”
白薇认真地假设,“要么,有人救了它。”
诺兰走到白薇身后,为她系上餐巾:“半觉醒的族裔非常弱小,甚至比普通人类还要脆弱,仅凭它自己的力量无法成功逃脱。”
白薇侧过头看他:“所以,有人救走了爱丽丝。”
什么人可以在绑匪的老巢神不知鬼不觉地救走受了重伤的爱丽丝呢?
白薇的脑海中不受控制地冒出了一个名字。
布鲁斯。
但她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布鲁斯的骸骨正在芳汀的闺房中,死时也不过七八岁的样子,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如何能深入贼窝救出爱丽丝?
诺兰做完了身为厨师该做的一切,于是坐在了白薇对面的位子上,慢条斯理地为自己系上餐巾。
“如果布鲁斯不是七八岁的孩子呢?”
诺兰举起红酒,品了品,“味道不错,你尝尝。”
白薇的思绪还陷在他提出的疑问中,见他这样松弛,不免郁结:“你怎么一点也不着急的样子,不要魔方了么?”
诺兰摇了摇酒杯:“找不到就算了,反正最重要的已经找到了,其他的不要紧。”
说罢抬眸看她,话语中的深意不言自明。
这已不是诺兰第一次表露情意,但白薇依旧耳根一红。她迅速板起脸,义正言辞地说:“不行,我们得找到魔方。”
关于文末分隔线后的片段做一个简短说明。今后我会在时间稍微富裕一些的情况下不定期随机附赠这种类似彩蛋的肉戏片段,一般都会跟当周的更新一起附送。纯粹是练笔,不需要考虑前后文,有兴趣的就看看,没兴趣的直接跳过也无妨。至于每个片段开头的番号,是我个人用来标记的无意义组合。如果与什么东西不巧有雷同或者相似,纯属巧合。只解释这一次,不会再做更多说明,就不必在回复里问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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