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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本人未曾察觉的情况下。
人逢喜事精神爽,趁着外面日头好,艳阳高照,焉闻玉收拾着,出宫一趟。
冬天寒冷,遇着阴天雪天就怕路面打滑,都不怎么出去了。
今日气候很好,蓝色天空万里无云,她穿着冬裙,都不必裹斗篷。
焉闻玉先去了郡公府,她爹和知夏都不在,娘亲正坐在廊下做针线活。
是一双高筒羊羔绒的鞋子,绵软厚实又能防住雪水,冬天穿它正合适。
徐金兰见她来了很高兴,忙道:“正好试试是否合脚。”
“这是给我做的?”
焉闻玉惊讶。
徐金兰点点头,道:“娘亲这辈子,还不曾为你做个一针一线,实在是……”
之前事情太多了,接踵而至,她很难抽出空档来。
好不容易忙活完了搬家等琐事,迁居后又跟各府礼节往来,什么都要学,唯恐闹了笑话给祝妃丢脸。
现在总算是挤出一点时间来,酒楼的事情焉淮山和知夏出主意,她便想给绵绵做一双御寒的鞋子。
脚的尺寸是问知夏得来了,十五六岁的姑娘,也不是没有接着长大的可能,徐金兰就怕会不合脚。
焉闻玉立即在绣凳上落座,当场试了试这双尚未完工的鞋子。
细细的羊羔绒,特别暖和。
她伸手摸了摸,笑道:“非常合适,多谢娘亲!”
“合适就好!”
徐金兰这才露出笑脸,道:“白色好搭衣裳,再绣上银线,光照下更漂亮,你在室内穿绣花鞋,若是到了室外有积雪,就换上它。”
“手感很好,我会好好穿着它的。”
焉闻玉脱下鞋子,嘱咐道:“最近放晴,娘亲别赶着做它,不着急。”
“我知道,”
徐金兰拿回鞋子,道:“我这是偷懒不想练字呢。”
这个岁数了要学读书写字,不是不行,但记忆力明显不如小娃娃,很是吃力。
尤其是练字,软趴趴的毛笔一遍又一遍,属实考验人的耐心。
徐金兰甚至觉得去下地干活都痛快些。
焉闻玉看她这头疼的模样,跟厌学的稚童也没两样,不禁笑了:“娘亲若实在感觉勉强,不会写也没关系,会读会认就行。”
徐金兰摇头道:“夫子说了,不会写,很容易把两个相像的字认错。”
请个女夫子要花不少银子,虽说现在手里有钱了,可她还是肉痛得很,必须多学点本事,才不算亏了去!
焉闻玉瞧她准备咬牙坚持的架势,当然是支持:“下了苦功夫,没什么学不成的,人还能被几个字难死么。”
“就是这个道理。”
徐金兰也不做针线了,从厨房端了一碗核桃酪出来,笑道:“尝尝这个,是你爹做的,还是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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