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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斯顿向我颔首,“乐意之至,陈小姐。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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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餐厅,我回楼上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东西,发现那家伙只带走了枪,把现金全留给了我,好像是某种意义上的赡养费。我笑着背起包,带上跟我一样被抛弃了的可怜狗狗,乘电梯下楼。前台站的笔挺的夏戎见到我并不意外,还对我点头致意。我走过去,和他握了握手。
“谢谢款待,希望我们有机会再见。”
我对他眨眨眼,“顺便说一句,您戴着灰色围巾真是帅气极了。”
夏戎对我绽开一个不那么程式化的笑容,我摆手道别,转身向酒店外走去。
已经有一个多月不曾出门,在都市里难以用肉眼看到季节变化。唯有站在柔和的南风里时,我才真切的意识到,原来春意已经无所不在。而这也像是给某件事一个美好开始的绝好时机。
在彻底清楚自己想要什么的时候,我反倒不再急躁,甚至奢侈而任性的决定徒步去找我落魄的王子。
即使ntental在的位置是下城,离布鲁克林大桥并不算很远,但步行过去还是段相当长的路。港湾区、中国城,然后是横跨东河的砖石大桥。午后时分天空碧蓝,没有层迭的摩天大楼阻碍视线,我看得到天际向无限远处延伸,没有一丝云彩。明明是这么单调的颜色,却又丰富到最昂贵的调色板也要暗叹无力。桥边一如既往的站了不少游人,我也带着走累了的狗站在栏杆边远眺。时间渐晚,太阳已经沉到天际线后,灰蓝色的河水上悬着被染成霞红色的玻璃大楼,看上去辽阔而充满生机。
“真漂亮啊。”
我摸着狗狗结实的脑袋感叹道,“如果我们都能活下来,我们带你的主人来这里写生好不好?你会觉得无聊吗?”
头枕在桥面的石块上的狗侧眼瞥了我一眼,眼神忧郁,但比起不想原地待那么久,倒更像是在担心自己三天两头不见踪影的主人。我笑了,用手抚摸了它一会儿,拉着它继续向对岸走去。
城市的落日也许比乡间短暂。待我久违的又一次踏上布鲁克林略有些缺乏修缮的人行道时,天已经快要黑透。身后曼哈顿的霓虹灯早亮了起来,争奇斗艳的连成一片,眯着眼看好像就要把一座岛压塌。相比之下布鲁克林的夜灯就稀落了些,更像是居民区的样子,每盏灯都在等候一个归人。
我确信和从前一样,没有哪盏灯为我而亮。但我知道我必须要去哪,因为有人正等着我来拯救。离开与大桥相连的游人区,穿过规划良好的巨大草坪,顾虑到也许狗狗已经累了,我走的并不快,却有种莫名的仪式感。熟悉的街区越来越近,高楼大厦被年代久远的砖砌矮房取代。天完全黑了之后,天上忽然下起雨,是纽约常有的那种很急的雨,很快把我从里到我浇了个透。我的脚步没有因此停下,有种急切让我即使厌恶淋雨,也要在大雨里前行。
直到过了一个拐角,有栋已经破碎不堪的房子突兀的出现在一众居民楼里。它的支架焦黑而残缺,断了一截的横梁斜架在塌了一半的墙上,看上去比城市里游荡的灵魂更寂寥,也与我画中的样子大相径庭。
我到了,这里是jonathan曾经的家。
不紧不慢的带着狗走过去,我踩过湿淋淋的玻璃碎片,迈过一块块灰泥石头。我并不担心找不到我要找的人,一直无精打采的狗低头嗅着,胸有成竹的一路带我绕进残骸,走到横梁隔出的破碎三角下。
借着微弱飘摇的光,我看见有个人靠坐在墙边。他一定早就听见我靠近了,但直到此时,他才肯慢悠悠的抬头看向我,眼神比雨幕更氤氲、比断壁残垣更破碎,却还是很亮。
“嗨,这位先生,”
我对他笑了笑,“你是不是丢了一只狗?”
刚随我翻山越岭的小功臣半趴在地上,疲惫的伸着舌头散热。可它狠心的主人却没迎接它,而是蹙眉看着我,用一种脆弱得很明显的声音质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耸了耸肩,走近他,顺手拧了拧已经在滴水的袖口,然后掏出一样东西给他看。
“温斯顿先生让我把这个还给你。他说这个人情太麻烦了,他承不起,请你还是自己解决。”
我笑眯眯的坐到他旁边,“所以怎么办呀,wick先生?”
jonathan下意识的目光追随着我,但他很快反应过来,移开目光继续看着地面,不发一言。在我话音落后,逼仄的三角空间里除了马路上轮胎碾过积水的声音,就只剩下冰冷雨声。
我并不介意,走过去坐在他身边,举起手里的arker打开盖子。在金属线左右,只有一边印下了血指印。我沉吟片刻,忽然狠下心用弹出的尖针刺破手指,把指印印到了另一边。
果不其然,虽然jonathan看似埋着头,实际上一直在留意我的举动。见我如此,他吓了一跳,抓住我的手道:“你干什么?”
我扣上盖子,把arker递向他。
“其实这段时间我也想了很多,觉得你既然心里始终觉得亏欠我,不如把我们的关系变得简单点。我救了你一命,你又反过来救了我许多次,还带我去了那么多地方。现在我把这个给你,算你还清了人情,我们两不相欠了,怎么样?”
jonathan愕然的握着arker,似乎一时吃不准我在打算什么。他的眼神闪烁得很厉害,仿佛落在我身上的视线是发烫的,让他无法把持。他的喉结上下滚动,半天才发出几个沙哑得惊人的音节。“昔遥,我……”
我摇了摇头,示意他不用再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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