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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5章 江湖规矩(第1页)

惊鲵笑了,因为这一刻她等到了,等到了一个救星。

我的出现让惊鲵有了生的希望,一招最普通的剑招,其剑中所蕴含的却是我的剑道,我没有在出手,但是已和出手没有了任何区别。

那年我十八,只是简单的出手,就已是这个分段的极限,呃!或许不是这样的,我只是在恰到好处的时间赶到了而已,也是随手的一招救下了惊鲵,没有多么的玄,毕竟我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江湖剑客。

惊鲵见到有机会,就出手杀敌,呼吸之间已有数名杀手倒下,而后就是有效的击杀,我也是快速靠近,青芒剑早已与我神魂相连,在我杀到近前,青芒剑已经飞到我手中,一招便让数名罗网杀手倒地。

青铜剑客杀四方,出手即是血衣尝。雨中剑意肆虐狂,十步一杀无人挡。

剑名青芒手中藏,本无杀心出手强。四方剑光舞中央,断剑之初道临场。

原本名云字胜天,杀心不足救心且。出的泰岳路诸天,只为大道杀魍魉。

四圣之战跌九天,巧遇时空破壁垒。出的秦地入江湖,为救一人敌八方。

一辆马车,一个车夫,一人护卫,一对母女。前行的路上出现了一辆普通的马车,与其说普通,可以说是特别普通,原本的马车需要马匹来拉,而这两普通的马车却是牛车,这也是它普通的原因,毕竟能用马拉车的人必然不是普通人,所以普通人都是牛和驴拉车,但这也是方圆几十里地找到的唯一一辆马车了,而这头牛也是花了不少钱在一个小镇买到的。

自从那日过后已经半月了,我救下了惊鲵,同样在我救下她后阿言就出生了,现在阿言就叫阿言,却不叫田言,毕竟惊鲵也不需要投靠农家了,更加不需要嫁给田猛那个恶人了,这必然是好事,马车是我让人在小镇上买的,这还是曾经当地老爷的一辆马车,不过如今马早被征用了,所以以前的马车成了现在的牛车。

我没有杀那位地字罗网杀手,原本他们就该死在惊鲵剑下,不过我留下了他,因为在那最后一剑中我从他的招式中看到了一丝剑道,属于这方世界的剑道,我之所以留下他倒不是他的剑有多特别,而是惊鲵刚生完孩子,而我又不能离得太远,而跑腿的事需要一个人做,就这样我和惊鲵母子,加上一个罗网地级杀手组成了这样一个家庭。

我是一方公子,刚刚于诞下女儿的妻子言鲵要去韩国新郑做生意,而我的家丁沈乐平是一个喜欢偷懒的家丁,也就是地字罗网杀手,所以在经历一番赶路后,我把我的家丁的姓剥夺了,现在我的家丁叫乐平,乐是快乐的乐,平是平安的平。

我希望到韩国新郑做生意,只因我的父亲去世了,留下了大半的家产,由于魏赵发生战争,我不得不卖了全部家当逃离原本的家乡。

我说着路上就想好的理由,没想到还没进城就看到前方一匹白马少年手拿酒壶一路晃晃悠悠的来到了城中,而切这引起了守卫的主意,少年拿原本想拿出自己的信物,最后才想起来自己的信物早被自己在路上换了酒喝。

白马少年只好说自己原本是新郑人,结果路上遇到了秦国的土匪,遭到了打劫,所有财物被抢,不过可以回到家中问父亲要一些银两在感谢守卫。

看到这一切的我很是惊讶,没想到还有人比我编的经历还离谱,更让我惊讶的还在后头,我原本摆好了看戏的姿态,认为这白马少年是不可能进城的,结果是那个守卫居然听了少年的故事很是认同,原来他的哥哥就是被秦国的土匪打劫的,到了最后白马少年还和守卫成了知己,互相说着一定要打败秦国,为韩人报仇,最后白马少年在众多守卫欣慰的目光中大摇大摆的进城了。

而我默默的想起我之前和守卫编的一套故事,还有偷偷给守卫的一枚金币,我的心很痛,这就是主角和路人的差距吗?

刚才的白马少年自然是刚回国的韩非,作为主角的韩非靠着一张嘴就能大摇大摆的进城,倒不是说新郑的守卫多么松垮,而是在我被秦国全天下通缉的情况下,魏无忌又死了的情况下,居然韩国都城新郑的守卫还这样,可见这个国家是多么的无药可救,想到此处,我默默的为韩非送上了同情的祝福,希望他未来能挺得住。

韩国看似在七国之中最弱,但是其都城新郑的繁华却是不输于其它六国都城的,本就处在天下中心,周边又是秦魏楚等强国,所以这里的人大都喜欢经商,而七国的商人也喜欢来到这里,如果吕不韦是天下第一商人,那么新郑就是天下第一商城。

卫庄前期靠着一个新郑的小帮派就能供应他的信息网运行,而且这还是他没有统一新郑地下帮派的情况下,所以就新郑这点地方就能养活很多帮派,而后期流沙打倒翡翠虎后更是接收了韩国最大的商会,可见这个地方是多么的有钱,就从姬无夜每天都要万金币游戏就可以看出,这个地方不愧是天下贸易的中心,由于韩国的弱小,所以这个国家就和南宋一样在夹缝中求生,虽然国力弱小,但是对贸易和进出口却是很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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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着牛车来到了新郑安静的所在,这里往往是贫瘠的地方,不过好在这里安静,几乎那些地下收钱的帮派也看不上这里,我让乐平找了一个院子,暂时住了下来,由于是零时的住处,所以找的很简单,乐平这段时间学了不少东西,本身就是罗网杀手的他生存能力就很强,在我教了一些华山剑法后,他也是结合自己的刺杀剑招更进一步。

乐平是个小胖子,不过身体很灵活,学起剑来也很有一套,天赋随然不强,但是在普通人中也是靠前的那一拨人。

作为一个杀手,他这些年早忘记了如何平静的过普通人的日子,他和惊鲵一样,都是刺客出身,都有同样的问题,不过惊鲵在执行刺杀任务的过程中倒是经常扮演各种角色,所以生活上倒是很容易,反而一旁的乐平为了晋级更高的级别,都是无时无刻的接任务,所以他反而在回归普通生活的这过程中很不适应,这不我让他去买菜,结果他就是要按照罗网杀手那一套来一遍,先是勘察地形,然后挑选目标,等到买来菜的时候,我都做好了一锅粥,不过好在他买的菜是菜市场最新鲜的,我也懒得骂他,好在我炒菜快,加上住的这里的炉灶我使用的很习惯,不到十分钟就炒好了菜,等端到桌子上的时候,乐平还在那里偷吃小米粥。

我看了看惊鲵,又看了看乐平,叹气道:乐平阿!你知不知道我们是要在这里生活很久的,让你买个菜怎么就这么难,你就正常的去买菜会回来就好了,搞得和刺杀韩王一样干啥。又是观察地形,又是挑选菜摊的。

乐平支支吾吾的半天,好似我要惩罚他一样,最后我叹气道:先吃饭吧!这些事我慢慢教你吧!

反观惊鲵已经吃完了,这时候抱着小阿言哼着歌,随后看了看我,就说道:我吃饱了,先进去了。

我点了点头,“嗯”

这短时间的相处,惊鲵到是很安静,至少不会像以前那样害怕我了,也是了解了我,反而把万人墓那次的事淡忘了,她没有问我来此的目的,也没有问我从何处学的武功,更没有问那些追杀我们的杀手,现在的她只想做一个母亲,做一个好母亲。

这些年的杀手生涯让她很疲惫,难得有这样悠闲的日子,即便她知道这样的日子是短暂的,不过这怎么会影响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呢。

即便是对杀自己的乐平也看淡了,要是以前的她,是不可能让罗网一个杀手生活在身边的,可是自从她生下阿言后,她觉得生命是可贵的,而且这段时间的接触,她感觉乐平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只是因为身不由己才加入罗网成为杀手的,而她曾经也是这样的原因,不过现在她很享受这段时光,至少现在她不用在去执行任务了,她也忘记了自己是罗网天字一等杀手惊鲵,她现在叫言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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