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百八十二章 雨警察与伦敦塔亚瑟黑斯廷斯的1832(第1页)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顺着百叶窗照入卧室,铺着白床单的床上早已空无一人,卧室的主人早已洗漱干净,此时的他已经穿上自己的行头,来到镜子前整理仪容。

在等身高的落地镜前,亚瑟·黑斯廷斯正不紧不慢、一丝不苟的系上燕尾服的每一个纽扣。

漆黑的圆顶高帽,深蓝高领燕尾服,脚蹬深灰马靴,修身的洁白长裤配上闪亮亮的银扣子和牛皮带,腰带的右边别着一根粗大修长的木质警棍,悬挂于左的剑鞘中则插着一柄带有显著维多利亚风格的警官刀。

他望着镜子中的自己,挥手掸去左臂蓝白袖章上的灰尘,这才微微点头。

“穿上这身制服,你看起来还真是像模像样。啧啧啧,谁会想到这样一位高贵、出众的年轻人,居然会是个与魔鬼签订了契约的恶棍呢?”

亚瑟的耳边响起了邪恶阴冷的问候声。

奇怪的是,镜子里除了亚瑟以外别无他人。

但在亚瑟看来,显然并非如此。

他深黑色的眼睛里闪烁着淡红色的微光。

“倘若不是拜你所赐,我此时应该正坐在伦敦的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里,一边欣赏泰晤士河两岸的美景,一边享受美食与咖啡,过手着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磅的股票生意,随便放出两句话就能让那些掉进钱眼里的人们发癫发狂。而不是拿着每周十二先令的补贴,成天来往于最肮脏混乱的伦敦东区,冒着生命危险去和小偷与杀人犯打交道。”

一个虚幻的身影在亚瑟面前渐渐凝实。

那是个穿着彩色杂技服、带着小丑帽、缀着小丑鼻,画着夸张红白妆容,双目激凸、头长犄角的年轻人。

他横躺在落地镜的框架上,正用那双布满了赤红血丝的眼珠子目不转睛的盯着亚瑟。

亚瑟愣了好一会儿方才微微皱起眉头:“阿加雷斯,你今天这是什么打扮?”

话音刚落,癫狂的大笑便响彻亚瑟的耳边,刺耳的笑声仿佛要贯穿他的耳膜,顺带把他的天灵盖和房顶一同掀开。

“愚人节快乐!亚瑟!”

阿加雷斯笑的前仰后合,他正为方才亚瑟困惑迷茫的神情得意不已。

亚瑟冷漠的望着这位脾气古怪的魔鬼,随后淡定俯身捡起了掉在地上的红头鼻子。

“给,你的鼻子掉了。”

阿加雷斯一边抬起三根手指轻轻捻起红头鼻子,一边眉飞色舞的纠正道。

“哦,我亲爱的亚瑟。这可不是我的鼻子,而是我今天的早餐啊!”

“你的早餐?”

亚瑟定睛看去,这才发现那颗红头鼻子上居然长着张痛苦的人脸,而且这张脸他还有些眼熟。

“喔?这不是邓普斯教授吗?自从我毕业已经过去半年多的时间了,这段日子您过得还好吗?”

红鼻子上的人脸发出一阵哀嚎:“亚瑟,求求你不要再让这个恶魔折磨我了!我承认在学业上故意刁难你是我的不对,可我后来不是已经安排你顺利毕业了吗?为什么,为什么你还要这么对我?”

亚瑟对于邓普斯教授的苦苦哀求置若罔闻,他只是轻轻摇了摇手指。

“邓普斯先生,您这么说可就有失公允了,还是让我来为您还原一下事实吧。

您之所以让我顺利毕业,不是因为您良心发现,而是因为我在您准备强迫艾丽莎的时候撞破了您的好事。而我之所以会恰好出现在那里,是因为这一切本来就是我安排好的。

当时您可是答应我,只要我不把这件事抖出去,您什么都愿意做。既然如此,献出灵魂也是理所当然吧?”

“可是……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邓普斯的话还没说完,阿加雷斯便将他丢进了嘴里。

随着一阵剧烈的咀嚼,猩红的血水顺着他的嘴角一丝丝的滴落。

();()  只见阿加雷斯的五官紧紧揪成一团,随着喉头一阵耸动,伴随着邓普斯的痛苦哀嚎,魔鬼心满意足的揉了揉肚子,打了个响亮饱嗝。

“对于早餐来说,这顿餐点实在是太过丰盛了一些。”

亚瑟对于如此血腥的场景显然已经司空见惯了,他甚至还有闲心问了句:“味道怎么样?”

热门小说推荐
二凤惊了,朕的武将投敌了!

二凤惊了,朕的武将投敌了!

简介关于二凤惊了,朕的武将投敌了!叶凡穿越隋唐乱世,成为瓦岗寨的少寨主。开局迁入瓦岗寨,一切从头开始。种植红薯,土豆,程咬金闻香赶来,一句管饱,喜提福将!他觉醒了开心农场系统。种地即可获得农场经验。只要不断命人种地,即可开启o元购。就在叶凡刷经验的时候。第一天,卧槽,少寨主仙人下凡。三个月后,少寨主的令,大于天。两年后,我等甘愿为主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数年后陛下,东征西域大军已准备好!叶凡,望着金灿灿龙袍,陷入了沉思。我他娘的,只想修仙!...

寒门书生,开局被娘子踹下床

寒门书生,开局被娘子踹下床

杨凌本是一个网文作者,只是写的书一本都没火过,扑的是一塌糊涂,还把自己的小命给搭了进去,随后他的灵魂就穿越到明朝一个读书人的身上,这开局就送一个小娇妻,让单身三十年的他是兴奋的不得了,但慢慢他现这白送的小娇妻性格似乎有点从今日起,你睡地上,我睡床上。睡地上,大冬天的你让我睡地上,外面可是零下好几度寒门书生,开局被娘子踹下床...

季恬恬季邵骞

季恬恬季邵骞

季恬恬季邵骞季恬恬季邵骞季邵骞季恬恬季邵骞季恬恬...

疯仙

疯仙

我穿越了,而且还捡到了能积聚灵液,用以催生灵草的‘小瓶子’。哼。标准的凡人流开局这不起飞?我嘴角微微扬起,并开始修行。我盘膝而坐,那是在运转功法。我深呼吸,那是在吸收天地灵气。我不似人形,那是成仙得道后产生的异象。我神神叨叨,耳边有窃窃私语,那是在沟通天地万物。村里人说我疯了。随他们吧!反正,我大抵是要成仙了...

绛色玫瑰

绛色玫瑰

简介关于绛色玫瑰后来她散落于无尽沙漠,而他还是那个明堂高躇的傅公子。世人都说隋宁太子爷早年喜爱山茶花,家里种满了白山茶,身上也尽是茶花香气,后又痴迷于红玫瑰,拔山茶种玫瑰,连烟中都卷着玫瑰丝,但只有江晚知道傅随晏的园子里即便没了山茶,还可以有玫瑰,没有了玫瑰也还可以有别的什么花,种些什么全凭喜好...

谢教授太直球,娇娇小姐遭不住了

谢教授太直球,娇娇小姐遭不住了

年少情深,双向奔赴,1v1,双洁天才学神教授x明艳外科医生八年后重逢。苏绾晚与谢宴宁再见面,他眉眼冷峻,眼神仅停留一秒就轻轻移开了,无波无澜。仿佛眼前是一个陌生人。苏绾晚垂下眼。只一年的高中同学,不认得也份属正常。没人知道,在高三转学的那个夏天,苏绾晚喜欢谢宴宁。只是暗恋是她一个人的哑剧,最终苏绾晚狼狈逃离。同样没人知道,谢宴宁喜欢苏绾晚,由高三那个夏天到现在。他追了苏绾晚三次。高考结束那年,苏绾晚不辞而别,无疾而终。后来,他借学术交流去到她的学校,苏绾晚在看见他以后,没有只言片语,搭上远去他国的飞机。再后来,面对父母的调侃,苏绾晚说谢教授已经心有所属,不要乱点鸳鸯。当晚,无人角落里,谢宴宁将苏绾晚抵在墙上,声音低哑苏绾晚,我就那么不值得你喜欢吗?...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