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百六十四章 齿轮与十字架(第1页)

伦敦,威斯敏斯特,温坡街的街道上。

马车晃晃悠悠的行驶着,车厢内,亚瑟燃着一支雪茄,静静地翻阅着手头那份雪莱夫人交给他的稿件。

那是一份模仿蒲柏文风翻译的《荷马史诗》,也是那位名叫伊丽莎白的姑娘的处女作。

雪莱夫人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从她那双被揪的略微皱的白手套可以看出,她好像有些紧张。

虽然那份稿件不是她的作品,但是她依旧免不了为伊丽莎白担心。

也许外行人会觉得文学圈内总是充满和睦气息,大伙儿说话总是很客气。

但雪莱夫人这样的内行却深刻懂得这个行当里到底有多少讨厌鬼,让一个作家欣赏另一个作家是极其困难的事情。

而针对那些文坛新秀,等着他们的通常是老前辈们数不清的攻讦与讽刺。而女性作家在这方面受到的攻击,也要远胜于男性作家。

虽然在简·奥斯汀出名以后,中等阶级里已经有不少人接受了女性作家的存在。

但那些老派绅士依然不觉得写作是女人该做的事,就算要写,她们也只能写写言情故事。如果她们去染指《荷马史诗》这样的作品,那得到的通常会是一顿训斥。

湖畔派的三位大诗人柯勒律治、华兹华斯和骚塞就是坚决反对女性踏足文坛的代表人物,而他们输出该项观点的主要阵地便是不列颠古典文学的权威杂志《布莱克伍德》。

而雪莱夫人之所以找上亚瑟,也正是相中了《英国佬》与《布莱克伍德》水火不容的关系。

这两家行量不相上下的文学杂志完美代表了目前英国文坛的两种对立声音。

《布莱克伍德》骂《英国佬》品味低级,用词粗鄙,拜金主义,引导社会不良风气。

《英国佬》喷《布莱克伍德》思想陈旧,冥顽不灵,酸了吧唧,就是个中世纪僵尸结合体。

虽然目前的社会主流舆论都是支持《布莱克伍德》的,但是据雪莱夫人所知,绅士和淑女们虽然在公开场合都会拿《布莱克伍德》装点自己的高雅品味,但是许多人私下里还是看《英国佬》多一点。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英国佬》上的故事读起来确实比《布莱克伍德》的华丽诗歌和文学评论更有趣。

而且,有一部分敢于表达自身观点的淑女更是丝毫不怕在公开场合表达自己对于《英国佬》的喜爱,蓝袜社的诸位夫人就是其中的着名代表之一。

这帮叛逆的女学究很喜欢亚瑟的侦探里运用到的推理手法与化学知识,也对达尔文在南美洲的驯猴日记抱有极大兴趣,至于狄更斯、大仲马、迪斯雷利的作品更是老少咸宜。

而且《英国佬》也并不像是《布莱克伍德》说的那样,全是些文学素养不高的作品,海涅的诗歌直接把它们在文学方面的品味拔高了一个层级。而且,那个名叫丁尼生的年轻诗人偶尔也可以拿出很不错的诗歌小品。

或许《布莱克伍德》在文学方面的深度令《英国佬》拍马难及,但同样的,《英国佬》在电磁学、化学、博物学等方面的广度也是《布莱克伍德》必须仰望的。

就像是每一期《英国佬》扉页写的杂志社格言说的那样——《英国佬》欢迎每一位拥有文学梦想的人加入我们,不限性别、年龄,甚至跨物种的我们也照样考虑。

虽然这句话颇具玩笑性质,但是雪莱夫人对《英国佬》兼容并包的审稿态度深信不疑。这帮热心绅士在她最困难的时候,向她伸出了援手,《布莱克伍德》就没有这样的善心。

亚瑟将稿件翻到最后一页,随后向后一仰,靠在椅背上长出了一口气。

雪莱夫人望着这个年轻人的脸,和善的笑着“您觉得怎么样?”

亚瑟微微点头道“比我预想的要好,虽然比不上蒲柏的译本那样大气磅礴,但是她的文字非常细腻,而且还蕴含着一种神圣的、宗教性质的气息。”

雪莱夫人颇为惊讶的抬起手遮住了嘴“真是什么都瞒不过您,她确实对于宗教很感兴趣,而且她也和您一样,是一位非国教徒。”

“非国教徒?您的意思是,她也是个天主教徒?”

“不,她信奉新教的卫斯理宗。据我所知,只要她的身体允许,她基本每周都会坚持去家附近的卫斯理宗小教堂参加礼拜。你应该也知道卫斯理宗的教义,他们主张认真研读圣经,严格宗教生活,遵循道德规范。

那姑娘不止看《新约圣经》,还看《旧约圣经》。为了能看懂《旧约》,她甚至自学了希伯来语。而且,她还不满足于这些,弥尔顿的《失乐园》、但丁的《神曲》,凡是和宗教有关的书籍她都会看,而且还都要看原版的。

热门小说推荐
二凤惊了,朕的武将投敌了!

二凤惊了,朕的武将投敌了!

简介关于二凤惊了,朕的武将投敌了!叶凡穿越隋唐乱世,成为瓦岗寨的少寨主。开局迁入瓦岗寨,一切从头开始。种植红薯,土豆,程咬金闻香赶来,一句管饱,喜提福将!他觉醒了开心农场系统。种地即可获得农场经验。只要不断命人种地,即可开启o元购。就在叶凡刷经验的时候。第一天,卧槽,少寨主仙人下凡。三个月后,少寨主的令,大于天。两年后,我等甘愿为主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数年后陛下,东征西域大军已准备好!叶凡,望着金灿灿龙袍,陷入了沉思。我他娘的,只想修仙!...

寒门书生,开局被娘子踹下床

寒门书生,开局被娘子踹下床

杨凌本是一个网文作者,只是写的书一本都没火过,扑的是一塌糊涂,还把自己的小命给搭了进去,随后他的灵魂就穿越到明朝一个读书人的身上,这开局就送一个小娇妻,让单身三十年的他是兴奋的不得了,但慢慢他现这白送的小娇妻性格似乎有点从今日起,你睡地上,我睡床上。睡地上,大冬天的你让我睡地上,外面可是零下好几度寒门书生,开局被娘子踹下床...

季恬恬季邵骞

季恬恬季邵骞

季恬恬季邵骞季恬恬季邵骞季邵骞季恬恬季邵骞季恬恬...

疯仙

疯仙

我穿越了,而且还捡到了能积聚灵液,用以催生灵草的‘小瓶子’。哼。标准的凡人流开局这不起飞?我嘴角微微扬起,并开始修行。我盘膝而坐,那是在运转功法。我深呼吸,那是在吸收天地灵气。我不似人形,那是成仙得道后产生的异象。我神神叨叨,耳边有窃窃私语,那是在沟通天地万物。村里人说我疯了。随他们吧!反正,我大抵是要成仙了...

绛色玫瑰

绛色玫瑰

简介关于绛色玫瑰后来她散落于无尽沙漠,而他还是那个明堂高躇的傅公子。世人都说隋宁太子爷早年喜爱山茶花,家里种满了白山茶,身上也尽是茶花香气,后又痴迷于红玫瑰,拔山茶种玫瑰,连烟中都卷着玫瑰丝,但只有江晚知道傅随晏的园子里即便没了山茶,还可以有玫瑰,没有了玫瑰也还可以有别的什么花,种些什么全凭喜好...

谢教授太直球,娇娇小姐遭不住了

谢教授太直球,娇娇小姐遭不住了

年少情深,双向奔赴,1v1,双洁天才学神教授x明艳外科医生八年后重逢。苏绾晚与谢宴宁再见面,他眉眼冷峻,眼神仅停留一秒就轻轻移开了,无波无澜。仿佛眼前是一个陌生人。苏绾晚垂下眼。只一年的高中同学,不认得也份属正常。没人知道,在高三转学的那个夏天,苏绾晚喜欢谢宴宁。只是暗恋是她一个人的哑剧,最终苏绾晚狼狈逃离。同样没人知道,谢宴宁喜欢苏绾晚,由高三那个夏天到现在。他追了苏绾晚三次。高考结束那年,苏绾晚不辞而别,无疾而终。后来,他借学术交流去到她的学校,苏绾晚在看见他以后,没有只言片语,搭上远去他国的飞机。再后来,面对父母的调侃,苏绾晚说谢教授已经心有所属,不要乱点鸳鸯。当晚,无人角落里,谢宴宁将苏绾晚抵在墙上,声音低哑苏绾晚,我就那么不值得你喜欢吗?...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