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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什么啊,余家的孩子长大了又不是去当教授的。”
余海天微微皱着眉头,孩子还是放养的好,从他的眼光看,就是再学识渊博,养的跟一个模子的鹌鹑蛋似的,还不如养一只有野性的狼崽子呢,孩子压根就不能闷在家里,男孩子更是不能干,要不然就不会有长于妇人之手这句话了。
余海天越发觉得,自己带着余朗简直就是太正确了。
拎着余朗的小书包,抱起余朗,父子俩就出门了,余朗得意洋洋的和安蕙兰拍拍手再见,有些幼稚,但是余朗就是喜欢看安蕙兰吃瘪,安蕙兰赞成的他必然反对,安蕙兰不赞成的,他必然举起双手双脚赞成。
余朗没有让余海天后悔,一整天不哭不闹,让叫人就叫人,表现得相当的乖巧,余海天上他的课,他坐在旁边看他的小人书,就是被人当成大熊猫似的围观,也就是不理人而已。余朗自己都不知道,他是情愿对着小人书呢,还是愿意回家对着安蕙兰,也许去玩儿安蕙兰,还要比他在这里装小朋友更好。
一天,余海天上完了课,余朗完成了一个壮举,他在他满书包里的小人书里,找了几本黑白的,拿着彩笔涂涂抹抹的,楞把一套上下册的小人书,给上了色。
就是上辈子他都没有干过这活啊。
余朗坐在车上,抱着他的小人书,咂摸一下这浪费了他一天时间的小人书,能不能废物利用啊,虽然比毕加索的画差一点,但是也不能太差啊,累了他小胳膊小腿,价钱也不能差太多不是。
余朗一整天就折腾这两本小人书了,余海天翻看了一下,以余朗的年纪,涂的颜色算是不错的了,起码他知道头发应该是黑色,至于把皮肤也涂成了黑色,世界上还不是有非洲人吗,这不算错。
余海天觉得自己人儿子智商真高啊,他要是知道自己儿子琢磨着,准备的把自己的小人书发挥出毕加索的价值来,他非得喷了。
“来,宝贝儿,咱们回家啦。”
余海天这么一说话,余朗终于找到办法来实现自己小人书的价值了,与其让小人书留着长虫子,不如用他联络一下自己的父子之间的感情啊。
当下,余朗就把自己亲手的涂鸦的小人书,依依不舍得送给了余海天,还提醒道:“爸爸,我花了一整天呢,都是看着爸爸画的,爸爸你看画的和你长得像不像啊?”
这礼轻情意重啊,都说,孩子最是天真无邪的,余海天现在又没有老年痴呆,自己给他的记忆留下的多么美好的一笔啊,满世界去寻寻,哪有自己这么孝顺的孩子,这小人书就是自己孝顺的证据,等余海天快蹬腿的时候,看到小人书,写遗嘱的时候,还能忍心不多分他一点?
当然,善良的余朗,肯定不会让余海天死不瞑目的,就是余海天非要把他所有的遗产都给他,他也不会推辞的啊。
余海天拿着儿子送给他的小人书,翻看了一下,到底也没有找出来,这里面的哪个人物和自己像,不耻下问的道,“宝贝儿,那看着爸爸画的是哪一个啊,孙悟空,猪八戒,还是唐僧啊?”
余朗涂的那本小人书,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余海天稍微能接受的一个和他像的人,也就是唐僧了,可是不知道怎么的,余朗把那个唐僧变成了非洲人,余海天觉得,就是自己儿子是色盲,也至于觉得他是一个黑人吧。
他还真猜对了,在余朗皮嫩心老的心目中,世界上就没有比他更黑的人了,黑心黑肺黑骨头,一肚子的黑水。
“爸爸不觉得这个挺像你的吗?”
余朗吸着手指,指着上面的唯一的美人,夸赞道,“他和爸爸一样漂亮啊。”
余海天正着倒着把小人书看了一遍,要是他儿子觉得白骨精漂亮也就算了,可是他儿子指的是脱了皮的白骨精啊,夸一句骨头架子漂亮?还和他一样漂亮?儿子的审美观,他真是理解无能了。
余朗努力眨巴自己的眼睛,争取做出一副孝子贤孙的摸样来,瞧一瞧啊,看一看,满世界哪里去找他这么孝顺的儿子啊,余海天你一定要记得啊,遗产多分我点,啊?
余朗当下就决定,回家就把这几本小人书,放余海天他书房里,让余海天每天睹物思自己,顺道提醒他自己多孝顺,省的他记性不好给忘了。
重生
不管怎么说,余海天对了余朗送过来的礼物倒是挺高兴的,儿子有孝心,换谁谁都高兴,虽然这礼物他不稀罕,但是事情不能这么看不是,他不待见,儿子待见,儿子把他待见的东西送他,这说明他在自己儿子有地位不是。只不过他死的时候,遗产会不会多分点给余朗,那只有天知道了。
在余海天的驴脸上,余海天也看不来,他把余海天感动到什么程度了,当然他更不敢问,“爸爸,看在我这么孝顺你的份上,你把遗产都留给我吧。”
,他又不是找抽,更不是想找死啊。
余朗坐在座位上,趴着窗户东张西望的,余海天开着车,有安全意识的开得很慢,和余朗飙车一样的车速,完全不再是一起起跑线了,跟蜗牛爬的似的,他见余朗一只瞅着窗外,就问道,“宝贝儿,你在看什么啊。”
看什么?窗外既没有霓虹灯,也没有踩高跷的,习惯繁华中灯红酒绿的余朗,那建设不错的街道,都可以直接跟荒凉画上等号了,他看着外面,纯粹就是不想看见余海天那张脸,外面没准还能碰上一两个小美女呢,里面就有一个大老爷们臭流氓。
余朗扭过头来,正要编出一个瞎话来搪塞自己衣食父母,免得让衣食父母觉得自己不重视他的时候,余海天的电话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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