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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这座山归我了(第2页)

这么一个白苍苍的老人,头上还绑着浸血的绷带,一次一次地跪在自己面前,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罗阵还真不习惯。

不过,这件事嘛,出手一次倒也没什么,正好借此机会找个安身的地方,或者,为民除害也不错。

“好,我答应你,只不过我不需要你的家产,我只希望能在你家借住几年,要求不高,只要能保证我的衣食住行即可。”

甄博元大喜,双腿一弯,直接跪了下来,罗阵一个疏忽,又让他们父子俩跪了下去。

“多谢仙长!请仙长放心,别说几年,只要仙长愿意,老夫愿意供奉仙长一辈子!”

罗阵满脸无语地把他扶起来:“不用一辈子,几年就行,最多十几年。还有,你能不能别动不动就下跪,我真不习惯···”

“额···”

甄博元愣了一下,没想到这位仙长居然还有这个习惯,“那,老夫不跪了?”

“嗯嗯,不用跪不用跪,这么说话就行。”

罗阵连连点头,“对了,他们山寨在哪你知道吧?带我过去吧,事不宜迟,还是趁早把夫人救出来比较好。”

“仙长放心,老夫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脑子还没糊涂,来时候的路我都记着呢。”

老者听罗阵这么说,自然没有意见,当即大喜,赶紧吩咐自己儿子去赶车。

罗阵则是趁这点时间考虑一下对策。

既然是要救人,那先要考虑的自然就是人质的生命安全了。

要是自己实力高一点,会飞的的话,自然可以表演一招天外飞仙,从天而降,借此逼格,说不定还能镇住山寨里的山贼,让他们纳头便拜,乖乖放人。

但现实很残酷,别说飞了,他连个能唬住人的身法都拿不出手,要是一步一步走上去,那逼格当然高不了。

倒不是走路就没有逼格,他要是有霸王色也行,走一路旁边的小弟晕一路,那逼格倒也能涨上去一些。

实在不行,走一路踩一路脚印也勉强可以,毕竟是山路嘛,能留下一连串脚印,也能凸显出来一些不同凡响。

但问题是,他都做不到啊。

所以救人这件事,他真的得好好合计一下才行。

打败乃至杀死那些山贼倒不是什么难事,就怕那些山贼鱼死网破,直接把人质杀了同归于尽,信誓旦旦的说去把人救出来,结果人却死了,那就太尴尬了。

“嗯···果然还是得隐瞒目的才行啊。”

罗阵无意识地自语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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