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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克斯加了一句:“我们专门挑了当地人常穿的衣服,应该不会被认出来。”
确实是当地人常穿的,这里物资当然没有凡尔赛之类的地方豪华,很少有女人穿紧身胸衣,衣服大多是象娃娃裙、胸口下面就微微收腰、随后裙摆拖到脚面。布料大约也是几匹布里裁剪出来,不是深蓝、就是墨绿。这些男女从教堂出来时,还以为是穿着队服,应该说是镇服。
程千寻选了一件没有什么磨损的,这样的话就不易被看出是偷来的。她拿起了裙子,看看身边满是男人,于是拿着衣服出去了。
将身上男孩子的衣服脱下,穿上了女孩子的裙子,并且还有一顶布做的小帽子。她仿效那些镇上的女孩子,将头发编织成简单的马尾,然后将帽子戴上后回了树洞。
鲁道夫上下打量了几眼:“还行,应该不大会被认出来,但你不是白种人,编好身份来历了吗?”
换了衣服,就不敢再坐下了,程千寻只有站着抓起一块烤肉吃着:“就说是刚好经过的,是打算翻过山去探望朋友的。不小心马受惊了,驮着着我的东西全跑了。”
菲利克斯插了一句:“山那边是什么地方,你朋友叫什么,做什么的?”
程千寻想了想后回答:“信件也在马背上,我朋友叫约翰,听说刚开始做木材生意的,等我过了山,到下一个镇时,应该就能找到他。”
这样理由应该就充足了,约翰是个常用名字,上到国王、下的百姓,都有叫约翰的。而且刚开始做生意的,也算是个新人,就算镇上的人说没听说过有叫约翰做木材生意的,那也是他消息闭塞。这里到处都是树林,总会有人做木材生意吧?
菲利克斯点了点头,表示了认可:“吃完就去吧,早去早回。”
“我和她一起去!”
鲁道夫一边快速吃着,一边道。
以利亚笑了起来:“难道你也扮成女人吗?”
这下让其他人哪怕不笑,嘴角也微微牵动了一下。
鲁道夫吃完了,就将手中的骨头扔进了篝火里,他油光光的手去抓了把篝火旁带着余温的灰烬,用两根手指,沾了一点后,细细地在脸上抹了起来。
他将整张脸都抹满了后,皮肤一下变深了许多。他站起,脱去了外套,将那条白色的布,“嘶啦”
地撕下一长条,开始在头顶上缠绕了起来。当他把头给包好后,看上去简直就象个舞台剧里的印度阿三。
他微微晃着脑袋,故意大着舌头地道:“泥好,我是东方来的,这是我的女主银!我们要买吃的、喝的、衣服,窝们有钱!”
大家立即笑了起来,别以为这样很傻,可这里是十八世纪的深山老林中央,与世隔绝的小镇,只要不说是神派来的,就算对他们说巴士底狱,他们也未必知道。
一切准备好后,于是“仆人”
鲁道夫跟着“探望朋友的一时倒霉小主人”
程千寻,下山往小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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