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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趁机的!”
其他人都叫了起来,但赶紧地压低声音。他们现在可是出来朝圣的“一家四口”
,万一被听到里面都是男人的声音。还不露馅了。
整理牌的时候,程千寻站了起来,去拿电脑:“还是不要打牌了,霍夫曼。你把剩余两个人的事迹说一下吧。”
“哎呀,多没劲。”
马伦一把夺过电脑,塞给了霍夫曼:“地主,你就在旁边念。我们听着就是了。”
“我也想打牌。”
霍夫曼兴致正高着。
“如果我懂希伯来文,我来念好了。”
马伦弹着牌,将牌切乱了,几分真几分戏谑地道:“我的大老婆,按照伊斯兰教,你要听你丈夫的话,乖,去念了。”
这下大家喷笑了出来,差点没笑得跌倒了。
剩余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卫王的儿子。另一个是大卫王的另一个老婆。为了不再让霍夫曼不舒服。程千寻硬是忍着要吐口而出的讥讽,总算全部听完了。
就算不能用现在人的标准去横梁三千年前的人类思维,可旧约中的神灵也太差劲了点。原本感觉还行,现在知道了几段那时故事后。反而一点爱都没有了。大卫王这样的混蛋当王是必然的,很多君王比他更不堪,更何况当时他多才多艺、身材高大、仪表堂堂,很能聚集一批拥护者。否则扫罗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怎么会被他迷得五迷三道的,一次次的帮他逃离险情。
可他是神指定的人。。。算了,古代九五之尊还不是打着上天的旗号,结果一登基就狡兔死走狗烹、难道这也是替天行道?成王败寇,笔永远是拿在胜利一方的手中。还是不要以宗教的眼光去看待的好,就当是当时君王所需才写出来的这类事情吧。
有敲门声,门敲了二长二短,是自己人回来了。
霍夫曼走了过去,打开了门。戈登、斯内德和雷格尔回来了,他们顺便带回来了晚餐。
“晚上吃中餐!”
斯内德笑呵呵地道:“正好经过一家中餐店。”
一听到中餐,程千寻的口水都快下来了。吃了几天的汉堡、披萨,都吃腻了,好怀念中餐呀。
吃着炒饭,喝着含着少量奶香味的罗宋汤,这中餐显然是改良后,适合这里当地人口味。
看着程千寻吃得并不算很快,如果好吃一定是狼吞虎咽的。于是斯内德问:“味道不好?”
“比没有强。”
程千寻用一次性勺子舀着炒饭,别说筷子了,有些宗教连餐具都省了,直接用手抓。她咽下嘴里略嫌松软的炒饭:“等复活了,有机会到我家来,我炒饭给你们吃。虽然我的厨艺不怎么样,可炒出来的饭一定比这个强点。”
这下雷格尔先一步高兴了起来:“还要土豆鸡汤。”
“对,土豆鸡汤,我到现在还想着这汤,太好吃了。”
斯内德说得是眉飞色舞,对着其他人道:“一碗下去,浑身都能热起来,精神一下就来了。”
“行呀!”
程千寻笑呵呵地答应了下来:“到时炒饭,土豆鸡汤,我再去学着烧菜,开一桌。什么炒虾仁、清蒸桂鱼、各种各样好吃的,让你们一次吃个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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