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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城士入城之后的战法。
于城门洞里,闭塞狭隘,阵势必然混乱,又因为,攻城士要推着攻城椎,抬着梯子,乱七八糟,又把阵势乱了。
这要万一,我军散乱而出,不成阵势,只顾着拼命往城里冲,万一,敌军已备好骑兵,或者备好严整的枪阵,一波反击,狠压而来。
我军散乱,岂不顷刻就被敌军杀败?
冲的再快,瞬息被杀的败退回来。
故而,攻城士入城之后,不在侵袭之快,在于步步推进,应重稳妥,决不能给敌军反击之机。
故而,我攻城士自出城门洞杀入城中,应立刻稍做停顿,整队结阵之后,再抱团沿着四通八达的道路,碾压而去。
如此,敌军纵反击,反击无力。
我因为抱阵向前,反而,会拥有更强的溃敌能力,能更快的瓦解敌军的战斗意志。城门处稍作停顿整队,耽误不了多少功夫,耽误的些许时间,会在之后摧枯拉朽之中,找补回来。此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也。
看来,无论何时,步队结阵都是最佳选择。
既然提及城中守敌可能会用骑兵作战,以城中道路之宽阔,这个可能真的会有。
那么,以李孟羲如今对兵种的理解,刀盾士,真的对骑兵无力。
克制骑兵,得需要长兵器,需要弓弩。
在此以前,李孟羲认为,刀盾是攻城的最佳选择。
攻城之时,盾是必需的,因为要遮挡漫天的流箭;城头厮杀,一跳跳进人堆里,拿长兵器,施展不开,用刀盾合适,所以刀盾最适合登城厮杀。
再加上环刀也轻也短,爬梯子方便。
故而,李孟羲便认为,刀盾士乃攻城最佳兵种,因此此次攻城战,他想尽办法,凑了两千八百多面盾,攻城的三千人,除了弓弩手以外,全是刀盾士。
现在,有百夫长呈上建议,李孟羲明白了,攻城全带刀盾士,是不合适的。
应该分情况讨论。
攻城墙的,自然依然刀盾士合适。
但,破门队,破门之后,是直接要入城厮杀的,城中空间大,情况也复杂,可能要面对守军骑兵冲击,也可能会面对守军枪阵压来。
所以作为反制,破城队必须也带长枪大戟,弓弩。
可由此,产生一个问题。
依李孟羲所知,一手拿盾,一手拿枪戈,实则不如单纯的枪阵犀利。
平日里操练,盾戈手跟戈手对打,戈手同样比盾戈厉害。
一手盾,一手长兵,稍显得笨重,单手用长兵,度和力道也慢。
因而,盾枪合用,李孟羲认为,不是最好的选择。
还有,弓弩手既然也要跟着破门队入城,弓弩手拿盾是必须的,所有攻城士卒都需要拿着盾防御头上的箭雨。
但弓弩手拿着盾,还如何御使弓弩?
这个问题,其实也好解决。
无论戈手,枪手,还是弓弩手,未入城时,需要拿着盾遮掩箭雨。
到入城之后,盾影响战斗,索性直接丢掉就是。
这便是解决办法。
李孟羲皱眉思索良久,他得到了今日最有份量的来自于普通士卒的战策。
战策细分有三。
其一,守城之时,以骑队冲击蜂拥而入之散乱之敌。或以城中严整之阵,反击散乱未成阵之入城敌军。
其二,为攻城法。出城门洞入城之际,我攻城士必然队形散乱不堪,此时切忌盲目求成,应暂做整队,聚拢人手,排齐阵势,抱阵再行。
其三,为长兵弓弩攻城之必要。破门队需带长兵弓弩,长兵弓弩之卒,其手中之盾,入城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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