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章夫妻早餐密谈(第2页)

爱德华在光秀的面前摆弄肌肉,显示自己在狼人里还算瘦弱的身材。

“哦……和传说中一样,狼人是不死之身。我有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吸血鬼和狼人打起来谁会赢?”

“当然是我们狼人!”

爱德华不假思索的喊出来,对吸血鬼这种敌人,骄傲的狼人已经恨到盲目的程度。阿武非常随和地回答:“答案是不确定的,狼人有族的分别,每一个族的实力都不相同,吸血鬼也一样,他们大多以七个族群为首分成三个党派,密党和中立派不用担心,唯一担心的是魔党,所有族的人都可以加入魔党,他们藐视人类,把人类当牲畜对待,随意屠杀。看到魔党的人不要手软,绝对要逃跑,他们可不是吃素的。”

阿武已经开始下锅做菜,“魔族的实力跟年纪也有非常大的关系,可以说魔族的年龄就代表实力,比如一个三百岁的狼人如果没有银制物品的话他可以干掉四十多个灵能者了吧。吸血鬼这方面比狼人分的清楚,看看爵位就知道他们的能力了。我们狼人的实力主要看所在的族,这点我非常不认同,血统并不能等于一切。其他族的狼人也可以打赢苍狼族的。”

“阿武大人

,你说话太严重了!爱德华受不起!”

听到阿武的话爱德华是感动到不知道说什么话好,能这样说的狼人,在爱德华的经历中阿武是第一个。

“总之如果两个族群要硬拼起来,狼人的胜算是比吸血鬼高,毕竟吸血鬼最强的第三代是不会出战的,所以我们赢定了。对三代的吸血鬼来说,自己的子孙只是拿来利用的物品而已,狼人族这一点好像也没有不一样是吧?”

“唔……不不不!苍狼王对我们是非常非常好的!”

“玩笑别开了,我爷爷根本没有给你们发过补贴,而且连狼人有多少人口多少个部落都不知道,怎么可能关心下属呢?来,爱德华。”

阿武递上新炒好的野菜,爱德华接过去放在桌子上。

“如果是你呢?阿武?”

光秀说了一个让爱德华也感兴趣的问题,阿武想了一下染会回答:“没有装备的话我昨晚就被爱德华吃了。但如果是去年的话,除了吸血鬼女王和高等贵族的话……两三百应该可以。”

阿武说个了假数,如果是全盛时期的阿武,三百头飞龙都能干掉,三百个吸血鬼更是不在话下。

“……”

光秀也仔细想了一下,阿武在选神之战的那些激烈的战斗,三百个吸血鬼根本不在话下。想起阿武在空战和李小狼战斗的英姿,光秀感觉到他真是非常帅气。

“阿武,你们卍家的男孩子都擅长做菜吗?”

“不是,大多数都

在去酒店吃饭,只有我们这种在本家长大的才有机会学做菜,有些没钱的都在路面买过期便当,生活很凄惨的。”

光秀一脸沉默,这和外面报道的真是差太多了,相信大部分的卍家人的肠胃是不是有问题啊?就算是高强的灵能者也不可能躲过疾病的危险。

“阿武你的母亲是卍家还是父亲是卍家的人呢?”

“是母亲,她是东族的族长,但你不知道东族有两个族长,一个在明一个在暗,七宗罪之一的傲慢的母亲就是另一个东族族长,她们是亲姐妹。”

“那她们一定很像了。”

“是很像,很像……”

阿武原本爽朗的脸突然阴沉下来,“都是自私自利的混蛋……把我关在黑暗的房间里……把我放进容器里淹……还给我的身体上用各种不同的药物……还把我改造成精灵族!整个魔女,哪有母亲对孩子这样的啊!!!??”

光秀狂汗,那真不是母亲该有的行为。她担心地问:“你一定生活的很苦吧?”

“还可以,虽然我每天都在战场上用别人的鲜血度日,当然在战场上知道了很多重要的事情,尤其是知道了同伴们的可贵。当然我承认我对人命有很大的差别待遇,我可以一夜屠城,也可以为了一个人牺牲自己。”

“那……我呢……?”

光秀说话的时候她的脸非常的红,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说出这种不知羞耻的话来。

阿武:

“!……”

风吹动着两人的头发,阿武的眼睛开始波动,脸上也带着微红。

“当、当、当然!海拉和米丽也一样!我只是想知道……那个!就是那个!人类的价值观念!那个!就是那个……”

“如果是光秀你的话,就算豁出性命也没关系,毕竟我们是同伴不是吗?”

“对!我们是同伴!”

「是夫妻才对吧?」爱德华现在特别想吐糟,他果然应该找个老婆回家享清福才对。“我去叫那两个吃饭吧。”

被彻底无视的爱德华掀开帐篷,现场的空气实在是不能介入。

感叹自己为什么一大清早就看见这甜蜜蜜的肥皂剧,爱德华都快恶心的吐出来了

热门小说推荐
二凤惊了,朕的武将投敌了!

二凤惊了,朕的武将投敌了!

简介关于二凤惊了,朕的武将投敌了!叶凡穿越隋唐乱世,成为瓦岗寨的少寨主。开局迁入瓦岗寨,一切从头开始。种植红薯,土豆,程咬金闻香赶来,一句管饱,喜提福将!他觉醒了开心农场系统。种地即可获得农场经验。只要不断命人种地,即可开启o元购。就在叶凡刷经验的时候。第一天,卧槽,少寨主仙人下凡。三个月后,少寨主的令,大于天。两年后,我等甘愿为主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数年后陛下,东征西域大军已准备好!叶凡,望着金灿灿龙袍,陷入了沉思。我他娘的,只想修仙!...

寒门书生,开局被娘子踹下床

寒门书生,开局被娘子踹下床

杨凌本是一个网文作者,只是写的书一本都没火过,扑的是一塌糊涂,还把自己的小命给搭了进去,随后他的灵魂就穿越到明朝一个读书人的身上,这开局就送一个小娇妻,让单身三十年的他是兴奋的不得了,但慢慢他现这白送的小娇妻性格似乎有点从今日起,你睡地上,我睡床上。睡地上,大冬天的你让我睡地上,外面可是零下好几度寒门书生,开局被娘子踹下床...

季恬恬季邵骞

季恬恬季邵骞

季恬恬季邵骞季恬恬季邵骞季邵骞季恬恬季邵骞季恬恬...

疯仙

疯仙

我穿越了,而且还捡到了能积聚灵液,用以催生灵草的‘小瓶子’。哼。标准的凡人流开局这不起飞?我嘴角微微扬起,并开始修行。我盘膝而坐,那是在运转功法。我深呼吸,那是在吸收天地灵气。我不似人形,那是成仙得道后产生的异象。我神神叨叨,耳边有窃窃私语,那是在沟通天地万物。村里人说我疯了。随他们吧!反正,我大抵是要成仙了...

绛色玫瑰

绛色玫瑰

简介关于绛色玫瑰后来她散落于无尽沙漠,而他还是那个明堂高躇的傅公子。世人都说隋宁太子爷早年喜爱山茶花,家里种满了白山茶,身上也尽是茶花香气,后又痴迷于红玫瑰,拔山茶种玫瑰,连烟中都卷着玫瑰丝,但只有江晚知道傅随晏的园子里即便没了山茶,还可以有玫瑰,没有了玫瑰也还可以有别的什么花,种些什么全凭喜好...

谢教授太直球,娇娇小姐遭不住了

谢教授太直球,娇娇小姐遭不住了

年少情深,双向奔赴,1v1,双洁天才学神教授x明艳外科医生八年后重逢。苏绾晚与谢宴宁再见面,他眉眼冷峻,眼神仅停留一秒就轻轻移开了,无波无澜。仿佛眼前是一个陌生人。苏绾晚垂下眼。只一年的高中同学,不认得也份属正常。没人知道,在高三转学的那个夏天,苏绾晚喜欢谢宴宁。只是暗恋是她一个人的哑剧,最终苏绾晚狼狈逃离。同样没人知道,谢宴宁喜欢苏绾晚,由高三那个夏天到现在。他追了苏绾晚三次。高考结束那年,苏绾晚不辞而别,无疾而终。后来,他借学术交流去到她的学校,苏绾晚在看见他以后,没有只言片语,搭上远去他国的飞机。再后来,面对父母的调侃,苏绾晚说谢教授已经心有所属,不要乱点鸳鸯。当晚,无人角落里,谢宴宁将苏绾晚抵在墙上,声音低哑苏绾晚,我就那么不值得你喜欢吗?...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