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209章
“那你自己小心一点,如果遇到什么意外的话,就立刻打电话给我,我立刻带人过去帮你。”
陆淼叮嘱夜未央。
“安啦,我明天没空去医院,明天中午你帮我去私家菜馆里盯一盅补血的汤送到医院去给楚寻。”
夜未央正在清点自己趁手的武器,打算去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也让道上的人知道,她夜未央可不只是一朵娇花,也同样是吃人的食人烟。
下次可别是再不长眼睛的撞到她的手里来了,她可是会灭帮的。
陆淼觉得夜未央现在对楚寻的态度有点危险,她曾经把一颗心给了大叔吃了很多的苦,所以有点敏感,未央姐即使没有爱上楚寻,楚寻在他心里已经有了不一样的位置。
“未央姐......”
陆淼想要提醒一下夜未央现在她的状态很危险,但是觉得自己又有点多管闲事了,她还在考虑要不要管这个闲事的时候,夜未央已经清点好自己的武器了。
“好了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你别说了,我已经准备好了,如果楚寻要问我到哪里去了,你也别瞒着他,我今天晚上就去夜袭,等到明天他知道的时候,估计我已经打完了,就算他知道了也已经来不及了。你千万别让他过来坏我的好事,有必要的话可以采取非暴力不合的手段,让他屈服。”
夜未央觉得自己把楚寻给涮了还挺开心的,他这么狡猾的一个人,估计这辈子还没有被谁这么涮过吧。
当天晚上夜未央就一个人出门,打算直接杀到别人的地盘去。
陆淼虽然说是有点担心夜未央,但是当夜未央出门之外,她还真的没有过多的担心夜未央。在莫斯科除非是没有长眼睛的,否则的话道上的人是不敢和他们七色花对着干的。
七色花在莫斯科,绝对可以算的上是无冕之王。
她和夜未央几乎同时认定了他们之所以敢犯到他们手里,无非就是有眼无珠,不知道夜未央的句号而已,所以才敢这么不怕死的往夜未央的手里撞。
所以以夜未央的本事,对付几个小混混还不是跟玩似的。
夜未央已经提前打过招呼的,第二天可以回来的不会这么早,所以早上起来陆淼没有看到夜未央回来,她也没有放在心上。
她是踩着点到医院去的,楚寻看到她,虽然脸上的表情没变,依旧是一副温文尔雅的斯文相,但是陆淼还是察觉到了楚寻的情绪明显不是特别的高。
“未央姐今天没空,但是还是叮嘱了我过来给你送汤了。”
陆淼将汤盛出来给楚解释了一下夜未央今天为什么会没有过来,然后又问;“你需要我喂你么?”
她记得有一次中午她过来找夜未央的时候,刚好看到楚寻喊着伤口疼,让夜未央喂他。不知道他的伤口是真的疼还是假的疼,反正未央姐是同意了。
简介关于洪荒我孔宣,绝不被任何人算计孔宣,元凤之子,天地间唯一一只孔雀,傲骨天成,渡混元劫时,却被天道暗算,随后自爆元神,进入轮回。轮回百世后重新觉醒记忆,重生回还未破壳之时,激活系统。孔德之容,为道是从,五行流转,是之为宣。我孔宣,回来了。这一世,我要洗刷前世的屈辱。我的目标不止是成就混元。我孔宣,要逆了这个天,什么天数,天意。我孔宣从不认命。不论是任何人,敢算计我,必须要付出代价,哪怕是天道,也不行!叮,系统现在布任务,拳打准提,脚踹原始,奖励杀伐至宝弑神枪。我不需要,你可以滚了。我不喜欢被掌控的感觉。准提,接引,记住了,我叫孔宣,将会是你们这辈子最大的敌人!准提接引,我二人愿意为道友当牛做马,只求道友手下留情。洪荒诸位大能瑟瑟抖他到底有多强大?没有上限了是吗?...
元熙九年,应州大旱,秋收仅二三成,冬奇寒,人畜多有冻死。上班族赵林穿越乱世,成了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年,依靠能吸收异兽精魂的灵兽图,觉醒熊的力量,豹的度一步步走上武道长生之路。...
简介关于嫁六零高冷军官,一胎三宝夏沫一摔摔倒了1965年的军事基地,每次回穿越地找线索,都被误认为想自杀。她人美心善,即使来历不明,追求者仍旧不断,她烦不胜烦。萧政南见她说你嫁我吧,我护你周全。她吓得再也不敢去事地找回去的路。萧政南受伤后在医院大雷霆,赶走所有人,连亲妈都不见。只有夏沫送去的饭他吃,夏沫给的药他吃,夏沫的话他听。萧家夏沫只要你愿意嫁给阿南,落户口,彩礼八百八十八,每月还会给她一百五十的生活费。夏沫救命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她只能以身相许了。不是说这男人眼瞎了吗?不是说他那方面不行了吗?夏沫揉着腰,怒视着男人,你眼睛好了?难道你不喜欢闭眼,不要关灯?医生不是说医生是说受伤期间不行啊啊啊,夏沫摸着肚子,崽崽啊,你爹爹的话不能信。...
...
道消魔长,魔门人才辈出,其中三大势力之一的冥岳门在阎皇君逆天的领导下,俨然已成为魔道第一大派,并隐有袭卷天下之势。白道武林虽然对前者残暴无情的统治手段感到不满,却自认无人是君逆天之敌,只能苟且偷生,也有人暗中聚集残存的反抗势力,静候一个时机的到来。君天邪,史上最恶劣的男主角,背负着伊底帕斯的悲剧宿命,逆父乱母,这样的他!可会是天下的唯一救星?玄武历三四三年,有人说这是最光明的年代,也有人说是最黑暗的时代。过去已经隐没在历史的洪流中,未来仍是一片浑沌不明。...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金锁记之局外人作者苏克文案金锁记中的曹七巧就是一个杯具!背着金子的枷锁,却一丁点金子的边也沾不到。嫁给身患软骨病的丈夫,欲爱而不得爱,求爱而不能。像个疯子一样活着。肆意地破坏儿子的婚姻,折磨死儿媳妇,拆散女儿的爱情。这还不够,最好都成了烟鬼,好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