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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嗜血之神(第1页)

确切的说,这是两个大男人,带着一个小孩。

其中一名男子衣着朴素,那白衬衣的领口都开始泛黄了,橡胶鞋上沾了不少的泥土,就跟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没什么两样。

他看上去约莫四十来岁,胡子拉碴,眼神浑浑噩噩,叼着一根廉价的红双喜。

走在他旁边的男子,带着一个大大的鸭舌帽,帽檐遮住了大半张脸,只能看到一截刀切斧削般的下巴。

如果杨天在的话,视线会透视帽子,一眼就看穿这男子的长相,自鼻子往上,一半脸是鲜血般的红色,而另外一半脸是惨绿色。

两个颜色拼凑在一块,极富视觉冲击力,就好像唱京剧的大花脸,看上去十分的诡异。

他的目光看上去分外的诡异,好像午夜时分乱坟岗上的猫头鹰一样,带着一股嗜血般的犀利。

如果此人摘掉帽子的话,绝对会成为整个机场所有人瞩目的焦点。

而最为诡异的是两人之间的那个孩子,他脑袋上也带着一个大大的圆边帽子,将整个脑袋都给扣在里面,穿着一身印有熊出没的童装,身高不过一米左右,应该是个五六岁大的孩子。

阳光穿透帽子的缝隙,照射在他的脸上,隐约可见黝黑粗糙的皮肤,以及一双鹰隼一般的凶狠阴毒的目光。

这哪里是个孩子,分明就是一个五十岁的大男人,确切的说是一个侏儒。

这个时候,就听那个大花脸的男子恭敬地对侏儒说道。

“大哥,这次要不是你神机妙算,恐怕我们三人就被困在西南边陲的原始森林里出不来了。哼,这帮该死的刑警,有机会老子一定要一个个的干掉他们。”

就听侏儒发出一阵尖锐刺耳的笑声之后,说道。

“老子怕的不是什么刑警。他们就算是有通天的本事,也抓不住老子。老子忌惮的是那三人竟然联手围剿老子。以至于我们损兵折将,到了最后只剩下我们三人了。这笔血债我一定要加倍奉还!”

说到最后,侏儒的语气陡然变得血腥阴森起来,好像一头嗜血的饿狼一样。

旁边一直不说话的那个庄稼汉子,这个时候接了一个电话,说了几句之后就挂掉了,恭敬地对侏儒说道。

“大哥,车子在外面等我们了。住处都已经安排好了。此地不宜久留!”

“我们走。”

侏儒冷哼一声,带着两人朝着机场外面走去,上了一辆黑色的陆地巡洋舰,车子扬长而去,瞬间汇入了茫茫车流当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十五分钟之后,陆地巡洋舰缓缓地停靠在市中心的一家名叫白天鹅的酒店门口。

这家酒店就在启程之点总部旁边,这次年会邀请来的作者,有一大部分就在这里入住,当然因为作者人数太多,有一些不得不安排到其他酒店入住。

大花脸跟庄稼汉子下了车,侏儒由庄稼汉子抱着,跟抱了一个孩子一样。

在那名司机的引导下,两人大步流星地走进酒店大厅,直接进入电梯上了十楼。

直到进入房间,侏儒这才下来,摘掉帽子,露出一张凶残之极的脸,眉心正中间有一条刀疤,看上去狰狞可怖,似乎整个房间里面,都充满着一股血腥之气。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地下世界凶名赫赫的嗜血之神。

关于他的真正名字,没有人知晓。

天剑组织在全球范围内发出悬赏通缉令,谁能抓住嗜血之神,赏金五千万美金!

这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

一时之间,让无数强者为之疯狂。

那名红绿相间的大花脸,是他的贴身保镖外号乌鸦。

在跟他之前,也曾经是地下世界的一方大枭,杀人如麻,后来险些落入警方手中,被嗜血之神给救了。

自此之后,就死心塌地地追随左右。

而那名庄稼汉子,原先是称霸金三角一代的大毒枭外号地鼠,手下有四百来号的武装队伍,因为太过于猖獗,被国际缉毒警署给消灭。

而他本人则在押解的途中,被嗜血之神给救了出来。

此后忠心耿耿,前段时间华夏境内多个城市的恐怖袭击活动,幕后的总策划者正是他。

此人外表看上去,就是个老实巴交的泥腿子,实际上杀伐果断,为嗜血之神扩张地盘,立下了汗马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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