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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沙直视他眼里的凶狠,用冰冷破灭那狂妄,“你听着,我今天心情不好——你要是再蹦跶,这次我不砍你的手,我砍你的头,嗯,砍你的脖子,明白吗?”
呆愣了几秒钟后,他可算认出面前的人是在哪里见过,手便一松,任钱袋落在染血的铁盆上,连爬带滚地飞奔而逃。
“咋…咋的…”
胸口挨了一刀的老农,是目瞪口呆,还未明白生了什么。
“他想抢我的钱,我教训过他,嗯…老伯,电话呢?我叫个救护车?”
“不用、不用…太费钱了,电话在床头,你打这个号码…是乡里的大夫,会缝针,马上能到…”
“行。”
没多久,乡医骑着电动三轮车,急匆匆地赶到了。在架好老农后,乡医问要不要叫他儿子回来收拾这小混蛋,老农点头赞同。而后,他们谢过坎沙,在轰烈的马达声里,驾着烟尘隐去了。
见房门没锁,坎沙走入屋中。他踩着没贴砖的水泥地,摸着几近脱落的墙皮,端详起架在床头上的合影,抚过打了补丁的床单,又抬高手,触动靠电线挂着的灯泡,无声地笑了。
农户的家,农户的生活,比他还糟糕、还无望。没什么好羡慕、没什么好停留的…
回去吧。哭也哭了、笑也笑了,该不该明白的,统统都清楚了。回家,管他是睡觉还是看书,回家里享他人艳羡的福,总比留在这里给人看门好。
“像个傻瓜…”
走之前,他掩上门,最后施舍了一回好心。他走啊走,走过田野走过学校,走入站台走上公交,走进餐馆吃了份没肉的羊油炒饭,走回家等母亲回来,继续受指责,继续在恨铁不成钢的目光里生活,度过高中的最后一个长假。
刚进门,他便听到手机振动的嗡鸣。他赶去卧室,见手机都快响空电了,正奇怪是谁这么急,一看号码,却是陌生的,连塔都斯的通讯录都未曾记录。
“你好?是谁?我刚回家…”
“是坎沙吗?现在、立刻、马上下楼,有人接你,务必到酒店来一趟,你知道地方,十万火急…这是达西欧先生的要事,绝不能耽误,请立刻赶来,立刻——”
他记得,这声音属于那位保镖,正想问巴迈叔叔是要他办哪些事,电话唐突挂断。看着通话记录里一百多个未接来电,他心头一颤,似乎被无形的手探进胸腔,捏瘪了肺叶,怎么也吸不上气。
他奔向厨房,用冷水浇过脸,夺回了呼吸的控制权,又透过纱窗望向楼下,果然见到一辆黑到雅致的越野车——那漆黑的反光,是璀璨的深邃。他不懂,为什么最低调的黑色,反而能用最高调的方式,在低矮的老居民楼里彰显格格不入的档次?
不好推脱,不敢推脱,他看着通讯录里塔都斯的号码,还是没有打电话求朋友帮助——要真是巴迈·达西欧的意思,塔都斯也帮不了他。
不论他多么信赖塔都斯,他都清楚,巴迈才是那无可争议的一家之主。
开车的司机,他并不认识。他只是老实地受其审视,等核对好身份,便低垂头,十指交叉,在双膝之间局促地拨弄。
想知道他是被邀请去做什么,就需要将时间拉回上午。
准确地说,是早晨。
在坎沙被安苏妮教训的时候,达西欧家的酒店内,款待贵宾的宴会厅是一片狼藉。最珍贵的红酒、最稀罕的珍馐、最精致的餐具,悉数躺倒在格威兰风格的地毯、沙与长桌上,破碎为贵族们追捧的金红与墨黑,讥笑着主持宴会的东道主是多么的铺张浪费。
顺着那些踩染酒水的脚印,追上电梯门前的足迹,不难现,该是有几位客人受踩着高跟鞋的女郎所搀扶,在三十三楼离了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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