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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应时在一起,她的生活水平都提升了不少。
应时顶着埃比克伯爵的身份,不光力量强大,容貌英俊,最妙的是,钱多。
埃比克伯爵这个人极懒,出门不喜带钱财。可架不住他们吸血鬼活得久,代代财富积累之下,饶是出门从不带钱,各地都有他们的产业,挥挥手便有人送上大把的金币。
在路上时,应时曾经离开,去了一趟附近的城镇。他速度极快,不到一个小时就回来了,兜里揣着满满的金币,还带回来两套带兜帽的斗篷。
他们两个人的容貌都过于出众,若不好好遮盖,怕会有麻烦。
两人虽不惧麻烦,但能少一点也好。
他们白日行路,夜间就在村庄里借宿。从青木镇出来,沿着山脉一路慢吞吞地走,足足走了十天才接近目的地。
反正一路上闲着也是闲着,其间,徐非曾好奇过应时的身份。她最好奇的就是,当时派那个红发壮硕男来将她掳走的,传说中的埃比克伯爵的敌人。
应时为她解惑。
当时派人将她掳走的
,是另外一位吸血鬼,斯特科公爵。
两人间的恩怨说来复杂,但在应时的嘴里,一句就解释清楚了——
他不小心抢了公爵的心爱之物,公爵想报复回来。
这个世界上的邪恶生物有很多种,有的像狼人一样以人类为食,被人类深恶痛绝,也有像他们吸血鬼一样,因为男俊女靓、力量强大且难以衰老而被众人推崇。
早在千年前,吸血鬼的祖先已经放弃强掳人类作为血食,转而与人类进行交易。
以钱换血,还不用自己动手,方便得很。
只有极少数吸血鬼坚持自己吸食新鲜血液,这些也很好解决。人类市场上,奴隶买卖屡禁不止,要真喜欢自己动手,买一个回去就行。
毕竟,那些被买回去的奴隶,落在人类自己手里,也不会比落在吸血鬼手里好受多少。
甚至,更为凄惨。
如徐非这般稀有的外貌,在奴隶市场上极为抢手,她的原身若不是被埃比克伯爵买回去了,说不定都活不到正主上身。
而这位斯科特公爵,活得比应时更久。
在应时这个毛头小子横空出世之前,他一直是吸血鬼世界隐形的王者。
应时的原身埃比克是从“死亡之渊”
里爬出来的,那段记忆在应时自己这里,并不太清晰,只记得埃比克醒来时,就躺在孤峰上,凄清的白月照在他身上,过往皆忘。
斯科特公爵有一款最爱的血,名唤“血腥玛丽”
,专门派人用九十九位处
女的鲜血与极北寒冰调制而成,一年仅产一瓶。
许是因为什么都不记得,埃比克好奇心重,什么都想尝试,连吸血鬼界的老大斯科特公爵最爱的“血腥玛丽”
都敢抢。
那一年,他将尝了一口的“血腥玛丽”
整瓶倒入了“死亡之渊”
。
非要评价的话,他只能说——
难喝。
非常难喝。
徒留北方领地城堡中,气得跳脚的斯科特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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