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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拒绝了安沁吃饭的提议,一杯咖啡而已,再拒绝安沁怕她面子上有些挂不住。李硕接过那杯咖啡,冲她举了举,“谢了。”
平常公司的电梯也没这么难等,今天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电梯在负一楼停了半天都没动。
李硕“啧”
了一声,刚要吐槽,忽然安沁往他旁边靠了过来,小声问了一句:“哥,你有女朋友吗?你喜欢什么样的啊?”
李硕往后躲了一下,转过头盯着她看了一会儿,露出个灿烂的笑脸,一口白牙明晃晃的。安沁睁着一双大眼和他对视,下一秒她听见李硕说:“我喜欢男人,带把儿的。”
正巧电梯到达18楼,李硕走了进去,在电梯关门前,笑着冲还愣在原地的安沁做了个拜拜的手势。
走出电梯,李硕仰头喝了一口咖啡,绿原酸和褐色素的苦味让李硕拧起眉头,那道凌厉的剑眉几乎从中间折成两半。
什么东西,苦不唧唧的。
搞不懂现在的年轻人,咖啡有什么好喝,中国茶道传承几千年,不比这什么洋玩意儿强八百倍。
李硕想起周昱白早上给他泡的那杯太平猴魁,就觉得手上这杯冰美式更加难以下肚。本着不浪费的原则,他还是把它喝光了。
李硕平日里看起来和穿梭在这座钢铁丛林里的年轻人们没什么两样,但实际上他的那些爱好个顶个的充满“中年感”
。
爱喝茶,最好是绿茶,绿茶又以龙井为最爱,喜欢书法和国画,他和周昱白住的那套房子里有一间专门用来写字画画的书房,里面摆满了李硕得意的墨宝。
偶尔周末早起跑步还会去公园里和那些以水为墨,以地为纸的大爷们pk一把。
其实他本来也不怎么喜欢这些逼着人沉心静气的东西,但这是当年他能找到的完美压制他体内暴虐因子最有效的手段。
后来习惯着习惯着就爱上了,可见,习惯实在是十分可怕。
“当年”
,李硕咂摸了下这两个字,冷哼了一声。
他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距离他们约定的六点钟已经过去了十七分钟,周昱白还没个影子,他给周昱白打了个电话过去。
“老周你怎么还没到呢?再晚咱俩可赶不上婚宴开场了。”
“还有一个红绿灯,两分钟。”
挂了电话,李硕无聊地盯着天上来来去去的云打时间,没过多久,一辆海岸蓝的4系宝马停在了他面前。
李硕拉开车门,长腿一跨坐了进去。
晚上的婚宴在六点半开始,幸好酒店离这里不远,晚不了几分钟。
结婚的是李硕大学时认识的一个学长,比他高两届,叫庄昭炀。他和庄昭炀因为一场篮球赛结缘,后来志趣相投成为关系挺亲近的朋友。
除此之外,李硕毕业后就进了庄昭炀家的公司工作,算起来,庄昭炀还是他的领导的领导。不过公司太大,1o楼一整层的大大小小的“x总”
李硕来了这么久也没见过几个,他和庄昭炀虽在一个公司,平日里打照面的机会却很少。
周昱白是大学时期庄昭炀的室友,李硕在庄昭炀的一次生日宴会上见到周昱白,两人互相留了联系方式,聊了一段时间,又出来单独见过几次后确定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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