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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埃尔,埃尔?”
她被霉菌的味道刺激地鼻腔难受,皱着眉,心道现在的佣人干活越来越不利索了,却从不低头看看,那丝霉味是由一点即将干涸的血迹迸的。
没人应答。
公爵夫人皱紧了眉头,她下午可是有个很重要的茶话会……嗯,交际会。
她忍住怒骂的情绪,因为出行要和儿子报备,只能拎着裙子走上去——她有一次未归,他这个孤儿院捡来的好儿子可是直接把她的失踪案报到了警局!
从十几岁公爵把他从孤儿院接回来的时候,女人就对这个眼底没有丝毫笑意,外表却伪装的十分得体的儿子感到十分的忌惮。
——她早就把这个孩子忘了。
这个从西城区长大的男孩,明明每天都在接触穷人,却比他的弟弟还要的弄得贵族规矩,在上层圈子里混的如鱼得水。
而她每次想要出去玩乐的时候,这个儿子则会站在二楼,面无表情地目送她,令女人心虚的情绪一茬一茬往外冒。
但他明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好在上楼就看到了房间里低头看书的儿子。
夫人今天穿的十分繁复艳丽,称得上是茶话会中艳压群芳的存在。
而她的儿子面容苍白俊美,正在窗边翻着一页艺术典籍,看起来比她还要贵气万分。
“我要出去一趟,”
她举起袖子里的宝石镜子,指腹按压眼角的白粉,“今晚不回来了。”
她高跟鞋的脚后跟踩在木质地板上,出两声不耐烦的响声。
眼底是对这个儿子的轻蔑。
这个老旧的庄园沿袭了许多代,一直到这一代的公爵,房间的地板和墙壁几乎已经可以换新了。
埃尔维斯终于听见了。
他看着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母亲,看到她手指上消失的婚戒,鲜红尖利的手指甲,漫不经心地向下一望,连脚趾上都是红艳的甲面。
老实说他和“母亲”
并不熟。
他在西区贫民窟住了十几年,有朝一日才知道自己和另一个男孩拥有共同的母亲,不同的父亲。
而这位继父是整个小镇最尊贵的存在。
一步登天,是埃尔维斯对自己社会身份的总结。
在他幼小时期的回忆中,是精神状况异常的,对他默默无闻,和不同人去卧室的母亲,和常常饿昏过去的,经受喝了酒来的各类陌生男人拳打脚踢的自己。
她从不教育孩子,整日整日都在卧室亮起粉红色的灯光。
埃尔维斯本来都打算当她消失了,但比他更冷漠的是这个狠心的女人——他被遗弃了,于是在孤儿院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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