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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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喜欢她,她也喜欢的男人送她的东西,她……她怎麽舍得……”

卓玛红了眼圈,哽咽无声。眼见那背影越来越小,她突然将手圈在嘴边,使劲喊道,“罗朱,你要快点找到他们,像我们一样幸福──”

达亚的眼睛从出门开始就一直是红红的,他舍不得会讲故事的罗朱姨走,但阿妈说罗朱姨要去寻找她的幸福,等找到了幸福就会回村子。那他也祝福罗朱姨早点找到幸福吧,这样才能早点回到村子里给他和央娃继续讲故事。

“罗朱姨,祝你早点找到幸福──”

他也学着阿妈的样子,将手圈在嘴边朝远处使劲喊。

两岁的央娃不明白什麽是离别,听到阿妈和阿兄的喊声,在阿爸怀里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远去的背影似乎顿了一下,接着扬扬手,以更快的速度隐在山道中。

罗朱迎着风不停地抹泪,她现在也想像他们一样幸福,也想早点找到幸福,可是除了她自己,谁也不知道她即使找遍整个世界,也找不到他们的身影。等到追上马队後,她的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有人问起她的红眼睛,她淡淡回答是被风吹的。

经过几天艰难的跋涉,马队终於来到了极具现代化的波密镇。这是一个有三万多人的大镇,各类商店、宾馆、网吧等现代化东西在这里应有尽有。

身份证、银行卡、护照、驾驶证之类的东西全遗落在了那个世界的纳木阿村,她在银行里空有百万钱财,此刻却一分钱都取不出来,比个乞丐还不如。卓玛是塞给她一千块钱,但她又怎麽好意思拿。在临行前,她把钱悄悄地压在了橱柜上的铜茶壶下面。

对不起,老犁牛,我又要糟蹋你的心意了。

她找到一家看起来十分高档的珠宝店,请来老板,拿出那串系着小金环和金刚铃杵的青金石手串念珠。

即使只有十八颗珠粒,这条华美高贵而又弥散神圣气息的青金石手串念珠依旧瞬间秒杀了老板乃至所有店员。珠子饱满均匀无半点裂纹不提,颜色浓艳深蓝无白点不提,里面的黄铁矿呈金星似的灿烂不提,纯金小环和金刚铃杵也不提,这些材质只要有心都能找到。难得的是每一颗青金石珠子上都阴刻着一尊佛像,一尊尊小小的佛像不管是面部线条还是衣饰纹理都雕刻得那麽细致流畅,飘逸灵动,堪称极其罕见的完美艺术品。而最罕见的是念珠表面隐隐浮动着一层神圣纯净的光芒,仿若聚集了万物灵气,珠子上的佛像也在这股灵气中好似拥有了生命。

珠宝店老板家里曾有一颗祖传的九眼红玉髓天珠,据说是千年前一个大法师用了四十多年,上面也有一层神圣纯净的灵光,不过那层灵光不如这串念珠浓厚。而这灵光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店里摆放的所有青金石念珠加起来也没有这一串念珠值钱。

“姑娘,你……你要卖它?!”

中年老板喉结上下滚动,只觉嘴巴发干,激动得说话都不流畅了。这样的宝物不该供在家里当传家宝世世代代流传下去吗?为什麽会出现在一个清秀的年轻女孩手中,还被掉价地拿到珠宝店里当回收品似的贩卖。

“嗯。”

罗朱不舍地摸着一颗颗珠子。

“开个价。”

“不多,我只要十万。”

十万?!老板只觉天上掉馅饼下来了。一般的青金石念珠是不可能卖到这个价格的,但这串念珠不同,太不同了,可以说十万也绝对是他大赚特赚了。

“成交!”

老板当即拍板,根据罗朱的要求,先带着她到波密镇最顶级的户外运动店购置了登山包、帐篷、登山鞋、快干衣裤等设备,花去两万多,然後把八万现金全部打包交给她,为她找了家宾馆付了一个星期的房费。

辞别了珠宝店老板,罗朱拿着钱到商场里又购买了许多生活必需品,买了一辆性能优越的电动三轮车,又花高价请人改装成烧柴油的特制发动机,对三轮车的外形也进行了一定的改装。

一个星期後,她独自踏上了去阿里的路程。

☆、(22鲜币)我想回去

波密镇到阿里近两千公里,罗朱没走国道,她并不赶时间,搁在车前兜里的收音机一会儿放音乐,一会儿放僧人的梵唱。

每到一个镇子,她就入镇检修车子,补给东西。夜里要麽歇宿帐篷,要麽寄宿在藏民家里。孤独时,她会把唯一还能穿的那件光板破皮袍拿来裹在身上。休息时,她会从左腕上褪下最後一串青金石念珠,慢慢拨动十八颗珠粒。拨念珠时,她从不念六字真言或是六字密言,也不念任何经文,她会强迫自己的脑袋放空,什麽也不想。

她一路看山看水,进庙朝拜。她转动一个个经筒,点燃一盏盏酥油灯。

朝阳升起,落日余晖,一天又一天过去,海拔慢慢升高,气温有所下降,沿途景色从藏南的灵秀繁郁逐渐变成了藏西的辽阔雄浑。唯一不变的是头顶的蓝天,刺眼的太阳,还有远方突耸的雪峰。秃鹫在天空中飞掠,偶尔会有一群野驴从面前疾奔而过,还能看见两三只黄羊立在荒野上,看见狡猾的狐狸,机警的野鼠,桀骜的野马,雄壮的野犁牛等许许多多动物。她最怕的是独自露宿荒野时碰到野狼,重新购置的瑞士军刀和匕首随时藏在能第一时间拔出的地方,身体的锻炼也没落下过一天。还好,半个多月的翻山越岭,她没有碰到过野狼。

她先去了普兰县,在那里住上小半月,看当地人种植的大棚蔬菜。然後把三轮车寄放在县城,背上轻便行囊去了阿里之巅冈仁波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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