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三章 惊变棺中的血族真神(第2页)

路边可以捡到君王级的巨龙/小萝莉?

那改天我也去翻一翻路边的垃圾桶,看能不能碰碰运气。

通过偷袭干掉了一个黑暗君主,娜娜很高兴,哼着小曲,一路蹦蹦跳跳的走到天灾剑圣身前,道:

“用剑的大哥哥,干的漂亮,你最后的补刀帅炸了!”

天灾剑圣:“……”

用剑的大哥哥……

虽然这形容也没错,但总感觉怪怪的。

如果不是娜娜及时出手,天灾剑圣刚才就要被血族君主偷袭重创了,所以此时他的态度不错,平时冷峻的脸庞上也挤出一抹笑容,道:

“是你创造的机会,不然我杀不了他。”

黑暗君主的生命力何等顽强?

尤其是血族君主,吞噬万灵鲜血,奉养己身,几乎可以长生不朽,生命力异常顽强。

正常情况下,要杀死一位血族君主,难之又难。

刚才,血族君主马尔克为了偷袭天灾剑圣,丢出那口丧钟牵制理查德团长,身上已护体兵器。

他先是毫防备吃了娜娜一光之爆裂弹,防御被打破,深受重创,又因为身体僵直,连吃理查德团长的九审判之光,体内的血能几乎被圣力火焰点燃焚尽,接着又脸接了天灾剑圣的终极大招,如此才含恨陨落。

这三道攻击任何一道没有打中,血族君主马尔克都不会死。

若是有丧钟身,他也不会死。

而且,就算娜娜,理查德团长,天灾剑圣的攻击都打中了,要是三道攻击的时间间隔稍微长了一些,血族君主还是不会死。

没错,就是这么难杀。

刚才是娜娜,理查德团长,天灾剑圣三人配合默契,加上时机合适,以及一些运气,才能瞬杀一位血族君主,其中多少有些误打误撞……

不过再怎么巧合,他们也成功了,杀掉了一位血族君主,战果丰硕。

娜娜摆摆手,故作谦虚的道:“哪里哪里,都是老大教的好。”

说着,她笑嘻嘻的走到理查德团长那边,捡起地上的红色丧钟。

这是血族君主马尔克的主武器,人操控时,丧钟只有婴儿拳头大小,通体赤红,材质隐隐透明,犹如红玛瑙铸成,上有血色符文,散出浓重的煞气。

『丧钟』,血族十大圣器之一,极品顶级圣器,非常接近半神器了。

娜娜爱不释手的摸着红色丧钟,瞥了一眼身前金碧眼的圣骑士,道:

“团长,这件圣器我拿了哦。”

“没问题。”

理查德团长点点头,表示异议。

虽然血族君主是三人合力打死的,但没有娜娜的偷袭,他们别说杀人了,自身都难保。

所以,她有资格拿走战利品。

热门小说推荐
震惊!真千金的外挂居然是太子爷

震惊!真千金的外挂居然是太子爷

出身金贵的将门嫡女,却被抱错成农家女,遭养父母虐待。回府后,遭冷脸相对,母亲和亲哥一心只爱假千金,接她回来只是为让她替假千金嫁病重的未婚夫!仓皇冲喜,夫君早逝,她被一纸休书赶回娘家,死在假千金的一碗毒药下。重生回府前一晚,林楚楚醒悟了,这一世她什么母亲兄长都不要,她只想为自己而活。没想到复仇大业刚开始,却被陌生男子碰瓷了。什么,他说他是太子?附身在她的玉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震惊!真千金的外挂居然是太子爷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和福尔摩斯协议订婚后

和福尔摩斯协议订婚后

阿加莎本来是21世纪的大学生,穿越到维多利亚时期的一个英国女仆身上。她有个生意处于上升期的未婚夫,他是水管工,名叫埃斯科特,跑路了。她的主人米尔沃顿是一个贪得无厌的敲诈犯,在一个雷雨夜被人谋杀。警方委...

荒土星际我打造了一片世外桃源

荒土星际我打造了一片世外桃源

姜饱饱死了。末日来临那天,在去找哥哥的途中,左脚踩右脚,自己把自己摔死了。重生后,她穿越到了300年后的蓝星。等等这一眼望不到头的黄沙,真的是我那可爱的蓝星吗?呃整个星际都长不出来的绿植,姜饱饱种出来了。因文化断层而丢失做法的美食,姜饱饱做出来了。当别的星球还在欣赏全息影像的假花时,姜饱饱已经打造了一座...

唐家有女初修仙

唐家有女初修仙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