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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芸可不是乱指鸳鸯,她虽然才穿过来几天,但书里的细节可是记得一清二楚。
先玲玲与小月在小说里虽然充当着丫鬟角色,但论人品,那可是要比刘咪这绿茶好上百倍。
至少有苏芸在,他二哥头上铁定不会再戴绿帽。
其次,玲玲长得漂亮,清秀中带着点小家碧玉的感觉。
家里三个姐妹一个弟弟,夹在中间没吃没喝没学上,但嘴甜情商高,跟了苏芸后便姐姐叫个不停,眼里有活,还算勤快。
不像小月经常找小混混当男朋友,从小到大的前任可以凑两桌麻将。
玲玲则是少女怀春一直暗恋她二哥。
小说里这段不为人知的感情被轻描淡写,一笔带过。
作者之所以会添加暗恋情节,只是为了让玲玲变成穿针引线的工具人。
让玲玲成为每次苏芸闯祸,便会快通知二哥的道具。
后面原身被傻子家暴,玲玲得知后,冒着电闪雷鸣的大雨,一路狂奔跑了三里路去找苏羽,在路上摔了一跤,膝盖手肘都磕破了也不管,爬起来继续跑。
后来苏羽被群殴打断腿住院,小姑娘每天都提着鸡汤去医院看他,美其名是替芸姐姐照顾哥哥,但实际上只能把年少暗恋失败的青涩果子咽下去,露出苦涩的微笑。
那时苏羽结婚三年多,玲玲也已经被迫嫁给了带三娃的老男人。
真好,原身这恶毒女配连带着整个苏家,和身边的人都得到了报应。
只有梳理完剧情的苏芸觉得晦气。
二哥半天才反应过来,“开什么玩笑,那小丫头片子才多大就敢介绍给我?我不要。”
苏芸不认可:“年龄太小?但我的孩子都有两岁了,玲玲只比我小一岁,配你很合适呀。”
“哼,别想着怂恿我结婚,我不是大哥,媳妇我要自己找。”
苏羽颠了颠坐他腿上的小胖娃,星星笑得“呀”
地叫出来。
苏芸觉得好笑,只能故作忧伤地透露,“但是玲玲喜欢了你三四年,就不能给人小姑娘一个机会吗?我昨天已经答应了她俩,之后晚上就跟着你去摆摊。”
苏羽眼神复杂地望向苏芸,他可从来都不知道那跟班小太妹喜欢自己。
在他印象里,玲玲还是那个在家属院羡慕苏芸有糖吃又不敢向他要的小屁孩。
苏羽大手一挥,“跟我摆摊可以,谈恋爱门都没有。你哥我人气高得很,暗恋我的妹子多的是。”
“行啊,你只要答应带她们晚上挣点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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