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四章书成
在徐保儿的督促之下,大概一个时辰之后。老工匠捧着一个托盘。红木托盘之上,有一层绸缎。绸缎上并排放着十根金笔。
是真的金笔。
整个笔杆与笔帽都是金银错的工艺。何夕拿来一根,很压手,大概有一两百克,虽然金色不纯,至于价值,已经不是何夕可以估量的了。何夕没有见过如此大的金件。更不要说,这一下子有十根。
何夕一时间,有些失神。
他这一段时间,虽然一直住在乾清宫中,身处大明最核心区域。但是何夕却没有太多的感觉。无他,朱元璋的生活朴素。朱元璋的乾清宫,不过是房子大一些而已。吃的东西,也是粗茶淡饭。最多的时候,也不过四菜一汤。比后世的工作餐强不到哪里。
倒不是说御厨不行。大明刚刚开国。谁也不敢糊弄朱元璋。大明的御厨还行。但是缺少后世很多调味品。在何夕吃了也觉得平平。
何夕根本没有感受到,大明王朝权力与财富。甚至有一种还在现代的错觉。
而今日,何夕忽然才意识到,他是在什么地方。十根金笔,即便不是纯金的。在后世,也是何夕要辛苦工作好几年才能赚到的。而今却是他开口,就到了他手中。
诚然,现代的科技与后世不能比,但并不代表,大明顶级权贵与后世的小老百姓的享受是真的一样。
此刻,何夕心中发生了什么改变。只是这改变一时间也说不清楚。
“大人,先试试笔吧。”
徐保儿赔笑道。
何夕说道:“好。”
随即拿起一根金笔,吸好墨水,开始写字。果然金笔头又软又耐磨,何夕写字很顺手。何夕说道:“不错。”
老工匠立即说道:“大人,这笔因为墨水的原因。每人吸入墨水之中,如果不写,必须立即清洗干净。所以,备下十根。让何大人备用。”
何夕被这奢侈,不知道如何面对,看着金晃晃的金笔,小心翼翼拿了起来,说道:“好,多谢你了。”
他心中暗道:“这个是黄金啊。”
他这一辈子都没有想过,用黄金作笔。
------
虽然银作局的工匠,几乎是等于大明工匠最高水准了,但造出来的钢笔,不,现在应该叫做金笔,依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什么塞墨,漏墨等等。简直是层出不穷。
此刻的何夕才知道,为什么要一下子造十支笔。
因为在出了问题的事情下,可以轮换,甚至有几个专门大匠,等着给何夕修笔。
事实证明,权力的好处。让人无法想象。就这样,虽然工艺不足,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是在大量资源堆砌之下,何夕在用笔上并没有遇见什么问题。毕竟有问题,只需给外面的侍卫。再取一根用便是了。
而且经过这么多天的磨合,这金笔也是越造越好了。而且何夕也不知道,银作局为他造了多少笔,用了多少金银。反正这金笔用得越来越顺手了。据说连墨都是专门研制的。
();() 其中花了多少人力物力,何夕都不敢去计算了。
就在也大概半个月。何夕终于用二十多万字的篇幅,将六百年的历史,与科技缘起,发展,作用。重要人物都写了下来。不过,何夕也留了一个心眼,六百年历史,写到了清朝灭亡。至于后面的都没有写。
是的。对于民-主共和,共产-主义。何夕也不知道该怎么给朱元璋说,他担心这些无君无父的话,讲给最独裁的皇帝听,是会葬送自己的小命。
只能留白。拖延一二。
这样的工作量,不知不觉之间,何夕读书时候手指上的老茧,再次长了出来。
好在终于完工了。
这一日,何夕等朱元璋将上午的奏疏批阅完了。这才将两部书呈上。
朱元璋二话不说,推开手中的事情,细细看了起来。何夕只能站在一边等候。有些无聊的何夕无意将目光转到书案之上,他忽然看见一丝金光,定睛看过去,却发现了一支金笔。
与何夕看到的款式一模一样。
何夕心中暗道:“没有想到,朱元璋也用这个。”
“这东西,是你们常用的笔吗?”
忽然一个声音传来。正是朱元璋,却发现朱元璋并没有细看,只是粗粗翻阅了一下。在朱元璋看来,这里面很多东西都是需要揣摩的。
作为时空管理局最优秀的骨干,沈眠被迫成为劳模,就为了能在年末休个假。 谁知她快穿后,任务一个比一个奇葩,一个比一个离谱。 沦为女配之后,沈眠任劳任怨,虐渣就算了,奇迹养崽也能忍,谁他妈能想到她竟然还要去收集反派的内裤! 沈眠咬牙骂道这他妈真的是碳基生物想出来的任务吗?...
蓝星,著名科学家柏晨扎根于科学研究一辈子,为大华国做出了突出贡献。谁知一觉醒来,他竟变成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另外一个同姓同名的柏晨。年轻的柏晨刚创业失败,债台高筑。父母年迈多病,自己还患上了绝...
晋江VIP20250524完结总书评数19602当前被收藏数59715文案(一)八岁那年,燕枝被卖进宫里,做了昏君的第八个贴身侍从。前七个都被打死了。十三岁的昏君掐着他的脸蛋,对他说要想活命,此生只准忠于朕一人。胆敢生出异心,朕一刀把你砍了。燕枝忙不迭点头,拍着胸脯,保证自己对陛下一定忠心耿耿。为了活命,燕枝尽心伺候了十年。昏君遇刺,他挡在前面,被长剑捅个对穿。昏君出征,他抱着武器,脚步不停,时刻护卫。昏君中药,他捧起碗一口闷,好让太医试药结果,那药不是毒药,而是春药每次他做完这些事情,昏君都会奖励他一个小点心。外面是酥脆的面皮,一咬就掉渣,里面是雪白雪白的像云朵一样柔软的奶油。他想分给昏君一点,但昏君总是架着脚,摆摆手,看着他吃。燕枝抿去沾在嘴角的奶油,心想,昏君也不是很昏嘛,他是被坏人欺负成这样的,就像自己在家,总是被父亲后娘欺负一样。对了,昏君他有名字,他叫萧篡。燕枝吃着泡芙,看着萧篡,一遍一遍地在心里喊萧篡,大好人!萧篡,大好人!(二)燕枝十八岁那年,萧篡铲除异己,肃清朝堂,攻下敌国,一统天下。也到了选秀立后,充实后宫的时候。燕枝不敢有异议,跟随萧篡出席一面二面和终面。萧篡抓着他的手,强迫他从待选子弟中选一个,作为他未来的主子。立后当天,皇宫红绸高挂。燕枝终于没忍住,抱着正红的婚服,眼巴巴地望着萧篡,还没说话,就红了眼眶。萧篡掐住他的下巴,玩味道你也想当皇后?当皇后要‘权势90才华90’,就算当妃子,也要‘权势80才华80’。你能当个屁,乖乖等着,回来给你一个泡芙吃。他转身离开,随手披了一件常服,照样参加立后大典。燕枝听不懂,他只觉得心痛,心痛得快要死掉。于是他跑了。(三)被抓回来那天,萧篡把他锁在寝殿里。奶油泡芙在他面前,堆成一座小山。萧篡单膝跪地,掰开一个泡芙,把奶油抹在他的唇上枝枝,吃一口,吃一口好感度就回满了。燕枝抬起头,看见自己头顶空荡荡的红色长条,好像明白了什么。原来这就是陛下眼中的世界。原来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大好人。一面二面和终面第一次面试第二次面试和最终面试追妻火葬场古早狗血文攻是穿越者,但身心俱洁受会拥有令攻嫉妒致死的事业和友情内容标签宫廷侯爵破镜重圆追爱火葬场主角燕枝萧篡一句话简介爱让疯批穿书者翻车立意对待身边的人要认真,不要游戏人生...
...
作品简介茅山弟子下山捉鬼,却被人找去冲喜,跟死人结婚,帮死人冲喜!看着棺材里那具绝美的女尸,叶知秋为难了,冲,还是不冲?(书友群,154126282。)...
简介关于六零大杂院里来了个凝脂美人苏秀秀穿书了,刚睁眼就被家里逼嫁给傻子摆在她面前有两条路1下乡当知青,2自己找个人嫁了原着中,她因为喜欢男主,选择了下乡,又因为男主被人算计,嫁给村里的二流子苏秀秀妈耶,开局被父母逼着嫁给傻子,下乡被人算计嫁给二流子,这原身都是什么命啊!下乡是不可能下乡的,嫁给傻子更不可能,那就自己找个人嫁了吧。京城的一个小茶楼里,苏秀秀看着呆板木讷的男人,心中已经打叉。这时,身后传来一道声音你父母双亡,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要养?抱歉,你的负担太大,我想我们不合适。苏秀秀回头一看,男人剑眉星目,气质沉稳,是她喜欢的类型,心神一动,起身来到男人这桌坐下。你好,我叫苏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