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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大唐都尉(第1页)

刘雄的刀子耍的很好。

以前在桑林地闲暇时分他耍过,当时刀风嚯嚯的之见刀不见人,堪称威风八面。

现在不一样了,一点花架子都没有,来来回回就是劈,砍,剁,扫,撩,刺。

尤其是在狂奔的战马被盾阵,长矛挡住之后,这个家伙就像熊罴一般仗着自己力大,兵刃好,铠甲好,不管不顾的在人群中辗转腾挪,几乎每一刀下去都有收获。

残存的四个掌固也是好手,结成小队,相互掩护着紧紧跟随何远山跟刘雄两人的身形向前趟。

他们带出去了五百人,一炷香之后,活着的已经不到一半了,而战斗进行的愈激烈。

而站在何远山他们两箭之地的丁大有还是没有上前救援的意思,五百个身着黑色甲胄的府兵冷漠的看着战场。

何远山用哀求的目光回头看了一眼冷漠的丁大有,又抬头看看站在城墙上的敲鼓的云初,一时间悲从心来,一锤子将一个偷袭他的突厥人的脖子砸断,一把折断插在胸口上的羽箭嚎叫一声道:“死战!”

说罢,就丢弃了铜锤,抽出唐刀大喊大叫着胡乱劈砍着向前突击。

所谓死战,就是彻底放弃了防守,只进攻!

战场上的尸体逐渐多了起来,而头顶的太阳越的毒辣,刘雄忘记了太阳,也忘记了时光,逐渐与何远山分开,那四个掌固也分散开来,投掷出最后一柄短矛,放弃了指挥身边不多的几個胡人武士,跟着何远山,刘雄杀出来的血路,一路向突厥人军阵冲锋。

云初敲击战鼓的双臂已经酸软无力,他不敢停下敲鼓的差事,就算双臂再痛,再无力,鼓槌还是一次次的落在战鼓上,出一声声闷响。

何远山的战锤丢了,唐刀也在无数次猛烈地撞击,劈砍后也变成了一柄长锯。

丢弃了砍不断敌军脖子的唐刀,从地上捡起两柄满是血迹的短矛迎向似乎永远都杀不光的敌人。

一柄狼牙棒重重的砸在他的肩膀上,肩膀上的保护肩头的狮子头被砸瘪,何远山身体颤抖一下,勉强将手里的短矛别在战马的前腿中间,那匹战马哀鸣一声一头栽倒在地上,何远山拖着一条胡乱甩动的左臂,扑在被战马压住双腿的骑士身上,右手高举着匕,一下子就扎进了骑士的脖子。

杀死了敌军,何远山看到刘雄从他的身体上跨过去,用他沉重的身体从侧面撞在一匹战马肚子上,刚刚跑起来的战马失去了平衡,轰然倒塌,刘雄用尽全身力气唐刀横着扫过,刚刚昂起来的战马头颅,以及骑兵的头颅,赫然被这一刀一斩两段。

何远山看着刘雄的身体被另一匹战马撞飞,不知为何,他不想再站起来了。

胸口撕裂一般的疼痛,胳膊如同火焰灼烧一般,嘴巴里满是尘土,却连一丝丝口水都没有,就连吞咽下的空气也如同烧红的铁水一般灼热。

“就到这吧,老子就这点本事了。”

何远山摊开四肢,看着两匹战马正向他跑过来,他知道,下一刻,马蹄子就会踩踏在他的胸口上,踩断他的胸骨,折断他的肋骨……

“嗡嗡……”

像是有一群大黄蜂从他的上空飞过,那两匹战马像是触电一般软软的倒在地上,马嘴就在何远山的脚边,吐出来了好多的血。

丁大有那张丑陋的脸出现在他的头顶,俯视着何远山喝骂道:“一群废物!”

说完就挟着那柄陌刀大踏步的迎着飞奔来的突厥战马,以左脚为圆心,右脚随着身体旋转一圈,吐气开声,两米长的陌刀顿时就旋转着杀了出去,没看到他怎么用力,匹练一般的陌刀就出现在半空中,刀光到处,四米范围之内的不论人马,皆被斩成两截。

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就站在圆心,陌刀高举,像是在迎接漫天飘落的血雨。

突厥人的战马在他面前纷纷驻足,惊慌的迈着碎步向后退,不论突厥骑兵如何催促,也不敢向前一步。

野兽的本能告诉它,向前就会死。

几道粗大的弩枪从他的身后飚射而出,不多的还敢起冲锋的突厥骑兵被弩枪穿透身体,被弩箭巨大的冲力带着脱离战马远远地掉在地上,有些人无力的握着弩枪想要拔出这东西,最终,无一成功。

丁大有抖掉陌刀上的血,缓步向前,所到之处,突厥人纷纷后退,胆敢有马头出群者,立刻就会被后方飞来的弩枪所杀。

无数条腿,从何远山头上跨过,男人跨间被捂了几天的骚哄哄的味道充斥了何远山的鼻端,何远山却从未像这一刻这般安心。

云初早就被眼前这一幕惊讶的停止了擂鼓,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贪财好色,残毒又无情的丁大有上了战场之后,居然有这种睥睨千军的本事。

看到丁大有把战场当成他们家后院,杀人如同摘花的样子,他忍不住张大了嘴巴,这他娘的仅仅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折冲府校尉啊……

“跟着这样的人上战场应该没有那么危险吧?”

云初低声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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