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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格罗斯傲娇的转过头。
安格尔:“再说了,你如果不将身边的火收如心,你觉得我会让你上我的身吗?我可不想衣服被你烧的破破烂烂。”
丹格罗斯一想,也对。安格尔可是它的“坐骑”
,烧到他的衣服,这的确不太好。
想到这,丹格罗斯开始主动控制起周围的火云来。
一边控制,丹格罗斯还不忘了说:“我可不是为了你,我这是为了美观。”
安格尔懒洋洋靠在船沿,没有回话。只是心中默默在想,丹格罗斯这次进化后,火焰倒是强了,怎么就多出了自恋与傲娇的属性呢?
这就是所谓的成长的烦恼?
要不找机会给丹格罗斯写一本《少年丹格罗斯的烦恼》?
就在安格尔各种思绪纷飞,丹格罗斯辛苦修行时,贡多拉终于飞出了古曼王国的边界,进入到了拉克苏姆公国的境内。
在经历了一段青黄不接的地域后,便迎来了酷热的沙漠地带。
拉克苏姆公国是繁大6有名的内6沙漠国家,与其其名的就是丰饶国。但是,拉克苏姆公国比起丰饶国更加的荒凉,丰饶国起码有四分之一的地方不是沙漠,但拉克苏姆公国几乎全境都是沙漠。
也因为拉克苏姆公国是纯粹的沙漠国度,且这片沙漠还无比的广大,邻国也懒得跟它争抢这些不毛之地。所以,拉克苏姆公国的面积,相当之大,就算古曼王国、亚丽公国以及永夜国加起来,都没有拉克苏姆公国大。
安格尔花了一天的时间就从帕米吉高原来到了拉克苏姆公国,但要从拉克苏姆公国去到沙虫集市,这估计也有一天,甚至两天。而沙虫集市,还没有在拉克苏姆公国的腹地,从这就可以看出,这个国家有多么的庞大。
只是再大也没用,没什么资源,一年四季都炎热难耐,导致这个国家的百姓,是几乎所有国家中最少的。
不过,对于凡者而言,拉克苏姆公国倒是有不少的可用资源。极端的气候环境,必然孕育出极端的事物。譬如说,这里因地貌缘故,会诞生火系与土系的元素生物;再来,这里有大量奇异的沙虫,这些沙虫是非常不错的凡材料,一些顶尖的沙虫,甚至能作为修行土系戏法的辅助剂。
种种凡资源,让拉克苏姆公国的巫师集市相当繁盛,甚至,还有一座凡之城,位于沙漠深处。
不过,安格尔这回不需要去那座凡城市,他的目标,只是一座以沙虫交易闻名的沙虫集市。
……
茫茫无边的黄沙,时不时刮起的沙尘风暴,以及被埋在沙漠里的枯骨,以及风沙里传来的驼铃声,构成了眼前的主旋律。
“这骨头好奇怪,肋骨怎么那么多,一个,两个,三个……啊,数不清。”
丹格罗斯的声音从安格尔的肩膀处传来。
在经过了一天一夜的锻炼后,丹格罗斯终于能收束体外的火焰,所以被允许上了安格尔的身。又因为托比此时不在,所以,以前托比占据的肩膀地盘,被丹格罗斯所占据了。
安格尔也听到了丹格罗斯的声音,低下头,看了看被干燥的风吹出来的沙下枯骨。
“这是沙虫的骸骨。”
安格尔看了一眼,便确定了生物种类。
“这是沙虫?都比你还大了,这居然能被称为虫?幻境科普里不是说,虫都是小小的吗?”
丹格罗斯惊讶道。
“我给你看的幻境科普,是针对普通人世界的虫。沙虫是凡生物,自然不在其类。”
丹格罗斯还想再说什么,安格尔赶紧打断它:“有什么问题,一会儿再问。沙虫集市的驼铃队来了,如果错过了这次,那就要再等一天。”
在茫茫黄沙之中,准确定位一个巫师集市,其实是很难的。所以,在拉克苏姆公国的各大巫师集市,都有引导凡者进入集市的驼铃队。
而安格尔现在所在地,就是沙虫集市的一个驼铃队站点。
远处得风尘一点消散的迹象都没有,但是,那清晰的驼铃声,却是透过了沙尘,传入安格尔的耳中。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终于,一队骑着骆驼,全身被袍子包着,连脸部都包住,只留下双眼望路的驼铃小队,从风沙之中穿了出来,向着安格尔所在的方向,缓缓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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