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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朝夕说:“你知道元筱讨厌些什么吗?”
青青嘴里的墨鱼仔还没嚼碎,张着嘴巴问:“啊?”
朝夕放松地往后靠在沙发腿儿上,睁着眼睛说瞎话:“你也知道我跟她现在这个情况了,主要是,我怕她是个唯利是图的人,这个婚如果离不掉,那不也麻烦,所以我想着,做点让她讨厌我的事。”
青青仰头喝了一大口啤酒,把易拉罐放回茶几上,拍着胸脯说:“你可算问对了人,小宝贝!作为元筱的脑残粉!呸!曾经的粉头!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还有我不知道的吗?”
朝夕内心OS:那你倒是快说啊!我特么不能让她继续这么崩人设下去了!否则后面保不齐影响主线任务!
朝夕表面,笑得跟朵花儿似的:“她讨厌什么啊?”
青青单手托着小脑袋:“嗯,她嘛,她这个人有对称强迫症,什么东西都爱摆得规规整整,还得要对称,如果不对称的话,她就浑身难受。之前有一次电影发布会,主办方摆的花篮放歪了一个,她路过的时候,也不管赶时间了,非得倒回来摆正了,才走的,还有一次……”
朝夕搓着右手食指,微眯起眼,陷入沉思。
对称强迫症。
是言绪元的毛病。
第26章同一个妈离了个大谱.jpg
很多作者写书的时候,喜欢代入自己的特点,以此来作为人设的某一个部分,比如自己的行为习惯,自己的喜好和厌恶,这样人物才会显得鲜活,不仅仅像个纸片人,由人安排俗套的剧情,跟着剧情去走,成为一个工具般的存在。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个头啊!
朝夕头皮发麻,她抓了抓头发,心里苦涩不已。
元筱是按照言绪元自己来落笔的么?那透过元筱,她岂不是相当于在和言绪元过这样的剧情。
原文里,主角Alpha和主角Omega因为不同的境遇,结合成为了合法妻妻,然后再来是因为种种误会,以至于,一个逐渐黑化孤身收场,另一个满腔痴情付诸流水,死亡落幕。
朝夕觉得,她不会快乐了。
所以,那孩子心里是怨怪她的吧。若非如此,为什么要写这样一本书?
朝夕想起穿书那天晚上,她在公司落地窗前看到对面LED大屏上的那通采访,主持人问过女作家,主角和某位女士重名,是否有什么寓意,女作家回答的是“巧合”
。
可当朝夕穿进这本文里面,一点点知道原主的生活习惯,以及那些细枝末节里透露出来的熟悉感,让她不得不认识到一个已经有答案的问题。
书里的原主,写的就是朝夕本人。
她们在现实里的结局就并非是圆满的,所以那孩子才会给这本书定一个虐恋的结局。
是伤得有多深?
朝夕心里揪着疼,她疲倦地揉了揉太阳穴,陷入沉思。
青青后来说了些什么话,她只看到对方的嘴巴一开一合的,内容却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
她的思绪回到曾经,回到年轻时的那个自己。
不是三十而立的年纪,她那时候,眼角连细纹都还没有。
暴雨天,C市上空倾盆瓢泼的雨水冲刷咖啡厅的玻璃橱窗。
朝夕坐在欧式软布椅子上,不时往窗外张望。
她在等人。
等那个约她来这里的人。
下午三点钟,咖啡厅的客人不多,零零散散坐得都远,舒缓的钢琴曲流淌出来,却没有让人舒心,朝夕觉得很压抑。
外面的天色太暗了,黑云随时随地都像是要落下来。
暴雨声中,偶尔有几声响雷,砸得朝夕心口生疼。
汽笛不知道什么时候响起来的,一辆黑色宾利停在了咖啡厅门口,穿名贵西装的秘书下车后,给后排撑起硕大的黑伞。
朝夕眉心一跳,紧张地拽住泛白牛仔裤的裤腿。
那个身份显赫的中年女人踩着高跟鞋下车,由秘书撑伞送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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